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103号

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通过初评的60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5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34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jl)公示。通过初评的20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和37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在委托管理单位、提名单位及项目完成单位等进行内部公示。

自通过初评项目公示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异议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个人提出的,须写明姓名、联系电话等,并亲笔签名;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我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10-5888436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三处(请注明:异议材料)

邮政编码:100862

电子邮箱:jdjb@mail.nosta.gov.cn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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