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 顺延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

由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恰逢法定休假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2022年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顺延至2023年1月3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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