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山西精品” 申报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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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解

【支持对象】

山西省农业、制造业、文化旅游业及其他优势和特色行业的产品及服务。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山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重大事故,社会信用等级为良好以上。

(2)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管理水平较高,社会责任好。

(3)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综合竞争实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我省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4)企业生产技术、装备水平省内领先,产品质量和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处于省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以上。

(5)优先评选主导或参与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具有国内省级以上或国际权威机构在质量、标准、认证等相关方面授予的荣誉或资质的企业。

【政策奖励】

资质荣誉

【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山西精品”认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2)“山西精品”认证组进行资格预审,对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齐全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决定是否通过;

① 材料齐全,通过并进入初审阶段;

② 材料、技术要素未达要求的,经预审组审核通知申请单位补全材料,符合要求给予通过,补充后仍未达要求的不予通过;

③ 材料、技术未达要求,经认证组预审不予通过;

(3)专家顾问团联合进行初评及制定团体标准;

① 参照企业标准优先执行最高标准;

② 针对产品/服务制定相关标准;

③ 遵循一品、一标、一工艺的原则;

(4)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出具认证报告;

① 产品认证:申请企业需按照特定产品认证的要求,将申请认证产品设计相关的主要图纸和技术文件提交给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审查确认设计及有关材料、制造、性能、使用等方面的规定是否满足标准的要求,必要时通过抽样检测试验以证明提供材料的准确性以及可信性;

② 服务认证:通常采用服务管理审核(现场观察、询问及内外部相关文件记录资料的查阅)、服务特性指标数据测评、必要时暗访等方式实施文件评审和现场审查以及关注资格评价中反馈所需跟踪的问题;

③ 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及认证结论,将认证结论上报山西精品联合会;签订认证合同,接受联合会组织实施审核;

④ 出具证书

1)认证联盟下发证书编号;

2)主管认证机构打印产品认证证书、盖章、签字;

3)上报山西精品联合会进行发证;

(5)“山西精品”有关部门将相关标准、认证报告汇总审核;

(6)通过网站将认证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公示;

(7)发布公告。

【申报材料】

(1)“山西精品”认证申请表;

(2)认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申请方、制造商与生产厂不同,应分别提供)等其他行政许可性文件,申请方、制造商与生产厂不同时,需提交订立的相关协议/合同副本;

(3)申报产品及相关注册商标证明复印件;

(4)产品执行标准、合法资质(如:产品生产许可证、CCC等)、参与标准起草(国标、行标、地标、团标、企业标)(如有);

(5)产品、管理相关的创新内容;

(6)产品近期质量检验报告(适用时)、产品实现工艺流程(适用时);

(7)省级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或设计中心或研究院的证明(适用时);

(8)核心产品、服务及管理的相关专利;

(9)企业所参加的国际、国内的知名展会,及所获省市级奖项(如有);

(10)质量诚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手册和程序等体系文件。

【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8日——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西精品” 申报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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