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和科技局、岢岚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河曲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科技服务中心,忻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忻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忻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忻财绩〔20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财政资金下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
1、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含2022年度编号为20220501的项目) 承担单位
2、2023年度所有受科技创新奖励的单位
二、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
3、项目资金使用印证资料及能反映产出指标、数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此次填报的资料将由市财政局聘请的第三方评价专业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影响年度项目资金的安排,对于评价等级为中、差的,需进行整改完善,并根据情况压减年度项目预算。请各组织单位高度重视。
(二)各组织单位在接本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并指导本区域相关单位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材料,认真审核并按时报回。重点审核自评报告与自评得分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印证资料的完整性。对于填报不合规的自评材料要及时返回,要求自评单位重新修改填报;对于印证资料不全的要求补齐。
(三)各自评主体必须认真撰写项目绩效分析自评报告,根据报告所述内容开展绩效分析,得出科学合理的得分。对于得分有偏差的填写清楚原因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四)自评组人员应为项目单位相关人员,人数至少3个,写清姓名、职务、科室,并手写签字。
四、报送要求
各组织单位于2025年4月2日前将自评表、自评报告及印证资料报回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五、报送科室及联系方式
(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1、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绩效自评材料
报送科室: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李振庭 0350-3399646
2、重点研发(农业领域和社发领域)项目绩效自评材料
报送科室: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联系人: 高利军 0350-3399648
3、重点研发(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绩效自评材料
报送科室:高新技术与交流合作科
联系人: 张鑫扬 0350-3399650
4、科技战略研究专项、创新人才团队专项绩效自评材料
报送科室: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 郭建琴 0350-3399649
(二)科技创新奖励(联系方式同上)
1、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众创空间、获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的奖励绩效自评材料
报送科室: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科
2、市级星创天地奖励及考核优秀奖励绩效自评材料
报送科室: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3、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绩效自评材料
报送科室:高新技术与交流合作科
4、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奖励绩效自评材料
报送科室: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附件: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