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清单

一、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

发放对象:新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3年 

申领程序:1、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2、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用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工资明细表、银行开立的账户等。 

申领方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申领地点:所在市、县(市、区)人社部门

(二)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发放对象:吸纳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3000元/人   

申领程序:1、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2、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吸纳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等。  

申领方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申领地点:所在市、县(市、区)人社部门  

备注:需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方可领取此项补助,该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

发放对象: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保给予补贴,期限最长3年

申领程序:1、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2、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等的复印件、工资支付凭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缴纳社保明细、企业银行账户等;3、每季度末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    

申领方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申领地点:所在市、县(市、区)人社部门 

备注:用人单位需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申报缴费时将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

(四)就业见习补贴

发放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见习单位

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和每人24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补贴

申领程序: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人社部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2、经双向选择后确定见习单位;3、签订就业见习协议;4、见习时间为3-12个月;5、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工伤保险赔付标准大致相同

申领方式:1、见习单位按季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2、申请材料包括:见习人员名单、见习协议;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等的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单位银行账户等。

申领地点:当地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备注:该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

(一)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

发放对象:全省各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注册学籍的大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了本校按规定组织的创业培训的,学校可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创业意识培训每人150元、创办企业培训每人500元。 

申领程序:1、举办创业培训的高校向所在市或省人社厅申请;2、申请材料包括:开班申请审核(备案)表、合格人员花名册、资金申请报告    

申领方式: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银行账户。   

申领地点:省人社厅或所在市人社部门    

备注: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二)创业担保贷款

发放对象: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创办小微企业且招用重点群体人数达到职工总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贴息。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申领程序:1、借款人向人社部门提交借款人资格核实申请;2、人社部门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格认定证明;3、借款人凭资格认定证明和贷款申请材料,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担保机构按照“见贷即保”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为其提供贷款担保;4、经办银行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贷款;5、经办银行按季向财政部门申请贷款贴息。        

申领方式:个人贷款期限最长3年,企业贷款期限最长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申领地点:所在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及指定经办银行

备注: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发放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给予2000元-20000元 

申领程序:1、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2、申请材料包括: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申领方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申领地点:所在市、县(市、区)人社部门  

(四)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发放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实际缴纳社保费的2/3。其中,毕业年度毕业生补1年,其他年度毕业生最多补3年。  

申领程序:1、个人凭自主创业有关证明,在缴纳社保费的季度终了后,由个人所依托的人社事务代理机构代向机构隶属的人社部门申请并发放给本人;2、申请材料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申请申报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的复印件,社保缴费单据、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办机构或申请人个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申领方式: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申领地点:所在市、县(市、区)人社部门   

备注:社保缴纳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本人自行选择,既可向社保缴纳地人社部门申领,也可向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

(五)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发放对象: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失败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实际缴纳社保费的2/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2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失败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的最长1年。   

申领程序:1、个人凭灵活就业登记有关证明,在缴纳社保费的季度终了后,由个人所依托的人社事务代理机构代向机构隶属的人社部门申请并发放给本人;2、申请材料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申请申报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的复印件,社保缴费单据、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办机构或申请人个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申领方式: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申领地点:所在市、县(市、区)人社部门  

备注:社保缴纳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本人自行选择,既可向社保缴纳地人社部门申领,也可向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

(六)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发放对象: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3000元/年,最长3年 

申领程序:1、个人向所在地县(区)级人社部门申请补贴;2、申请补贴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自主创业证明等材料      

申领方式: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申领地点: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

(七)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奖励

发放对象:对省级评选的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获得全国性创业大赛前5名且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补贴标准:6万元、8万元、10万元 

申领程序:1、奖励资金由大赛举办单位向人社部门申请;2、申请材料包括:优秀创业项目补助申请报告、创业项目评审记录、获奖创业项目名单等;3、项目持有者申报时应附创业项目补助申报报告、创业大赛举办通知、创业大赛获奖名单、获奖证书、个人身份证明、个人银行卡账户等     

申领方式: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大赛举办单位将资金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申领地点:大赛举办单位  

备注: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可推广性和复制率等给予奖励

三、支持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

(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发放对象:组织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学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培训机构

补贴标准:项目制订单式培训补贴:前10天每人每天150元,之后每人每天100元,每人不超过5000元。  

申领程序:1、申请补贴材料包括:开班报告、培训人员花名册、结业成绩单、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监控视频、就业证明材料等;2、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培训机构的银行帐户。   

申领方式:培训结束后就业率高于80%(含)的,按实际参训且合格的人数给予培训机构补贴;对培训结束后就业率低于80%的,按实现就业人数给予培训机构补贴。

申领地点:所在市、县(市、区)人社部门 

四、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托底帮扶

(一)一次性求职补贴

发放对象: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中的来自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残疾及享受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     

补贴标准:1200元/人   

申领程序:1、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内公示后报所在地设区的市人社部门;2、人社部门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审核;3、审核无误后,各市财政将资金拨付到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申领方式: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困难人员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申领地点:所在学校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发放对象:各级人民政府开发管理的公益性岗位中,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单位     

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申领程序:1、所在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就业创业证;2、由人社部门在政府开发管理的公益性岗位上进行安置;3、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申领方式: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岗位补贴资金按月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申领地点:各级人社部门

(三)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发放对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补贴标准:按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申领方式: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社保补贴直接划拨至社保经办机构。 

申领地点:各级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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