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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阳泉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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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支持对象】

 发展资金对发明专利授权、地理标志商标、驰名商标、国家新认定的优势示范企业、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知识产权质押以及国家高价值专利等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同时,对我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给予支持,包括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筹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年度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成效分析报告编制和知识产权申报推荐项目评审等第三方机构服务费、知识产权工作部门的日常工作及管理费用等,以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申报要求】

(1) 2020年度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 2020年度成功注册的马德里国际商标且有延伸注册国;

(3) 2020年度核准的地理标志商标;

(4) 2020年度认定的驰名商标;

(5) 2020年度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6) 2020年度评选的中国专利奖或省专利奖获奖项目;

(7) 2020年度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

(8) 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的企业;

(9) 2020年度认定的全国、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

(10) 2020年度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

【政策奖励】

(1)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

① 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含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进行补助;同一件专利申请获得多个国家授权的,视为一件专利给予补助。

加大发明专利供给能力。对资助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给予1000—3000元的资助,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5000元的资助。对依照PCT规则提交的涉外发明专利申请,给予5000元的资助;对进入国家阶段并获得授权的涉外发明专利,给予3—5万元的资助,同一发明创造最多按3个国家予以资助。对有效发明专利维持费根据维持年度,给予1500—12000元的资助。对积极创造、运用自主知识产权,且实施发明专利项目年经济效益达到6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发放1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积极开展专利工作,且当年被列入市级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的单位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补助。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给予1至2万元奖励:年专利申请量10件及以上,且含有3件及以上发明专利;连续两年累计申请发明专利10件及以上;连续两年累计授权发明专利达到3件。

② 在关键技术领域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对达到国家高价值专利条件的专利给予资金扶持。

③ 新核准的地理标志商标,对拥有该地理标志权的组织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2) 知识产权运用质量提升

① 鼓励在本市注册且经营正常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户籍地在本市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用知识产权专用权以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提高专利转化效率或商标专用权的使用,对转化实施运用创造了社会经济效益、实现应用价值的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对上报企业的成果,由第三方进行评定。按照评审结果,每年扶持项目不超过3项,每家企业、每位发明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已经获得过扶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

② 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③ 对新获得中国专利奖、山西省专利奖和驰名商标的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④ 对成功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3)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

① 加大对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力度,尤其是对商标违法行为及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执法办案力度。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资源供给、经费保障,配备知识产权执法设备,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

② 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依托国家(或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等资源,借助各方力量,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培训范围,加强全市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支政治素养高、专业知识全面、办案能力过硬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③ 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阳泉分中心及工作站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根据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情况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

(4) 知识产权教育水平提升

对新获批的国家、省、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每家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同一年度同一学校获不同级别认定的,以最高认定为准,不重复扶持。

(5)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① 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投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维权援助中心建设,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设备及必要的工作经费,强化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②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阳泉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库和知识产权智库(或专家库),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通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

③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宣讲和普及教育活动,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舆论覆盖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质量导向。开展知识产权“四进”宣传教育活动,即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校园,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发挥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开展高价值专利、商标培育工作,发挥高质量专利及商标的示范引领作用。

【申报程序】

(1)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参评项目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材料,分类汇总后提交评审专家组。

(2) 评审专家组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拟扶持的企业名单及理由。

(3)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提出拟扶持项目的意见或建议,报请局党组会议审议。

(4) 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后,决定扶持对象名单及金额。

(5) 知识产权项目形式审查结果和评审结果及扶持名单由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形式审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期为7。

【申报材料】

(1) 釆取纸质版现场申报,每类项目所需材料对应如下:

① 2020年度发明专利证书(含国际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一份;

① 2020年度马德里国际商标国家注册证复印件一份;

② 2020年度核准的地理标志商标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 2020年度认定的驰名商标证书复印件一份;

④ 2020年度认定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文件一份;

⑤ 2020年度公布中国专利奖或省专利奖获奖项目的文件一份;

⑥ 2020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⑦ 出具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或工作手册一份;

⑧ 2020年度认定全国、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文件一份;

⑨ 阳泉市专利转化项目配套计划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一份。

(2) 申报1-9类项目的,填写《阳泉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信息表》;

(3) 以上材料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办理委托书各1份。

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受理时间】

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17日

【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知识产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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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给予资金扶持:

(1) 发明专利授权补助中,非自主创新取得的专利权,即通过购买、转让等方式取得专利权的。

(2) 申报企业或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扶持。

(3) 其他不符合扶持条件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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