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2022年度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申报


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且2020-2022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连续保持正增长(2020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已提交2023年高企重新认定申报材料)。

对年度研发费用连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总量和增量的10%给予奖励,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连续两次认定的最高奖励20万元,连续三次及以上的最高奖励50万元。

(一)申报企业登录“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fw.sxzwfw.gov.cn:8081/#/home)填报并在线提交,同时将平台填写资料打印,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申请审核表提示位置(封面、申报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在单位营业执照等印证资料复印件每个首页加盖公章,按照申报材料顺序胶装后,骑缝加盖单位公章,一式4份纸质材料,其中3份报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填写“太原市2022年度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奖励名单推荐汇总表”并盖章。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3份纸质材料,其中2份报送至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1.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2020年-20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需包括A000001表中填报的全部表单,并加盖税务章)。

2023-08-28 至 202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