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和现代服务业“2+1”主导产业体系。
综改区2024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档升级奖励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申报


申报各项奖励的基本条件。在山西综改示范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报日期上一年度至申报日期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不良记录,无严重失信、偷漏税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未因违法违规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企业不存在被信访案件。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档省级奖励:营业收入1300万元以上(含)且满足相应增速要求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包括退出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库的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已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库,同期产值不为零且满足相应增速要求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因历史原因,未在山西综改示范区设立,但税收征管和统计关系均归属山西综改示范区的企业也可申报)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档升级奖励:为鼓励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尽快达规入统,对年度营业收入1300万元以上(含)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含)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达到表1增速要求,且同期产值不为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工业总产值对应档次给予相应奖励。

企业登录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官网“企业政策兑现服务系统”进行申报。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档省级奖励:
1.山西综改示范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档升级奖励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统计部门认定的《山西综改示范区限下企业统计调查表》(并SF302,该表为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统计报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
1.山西综改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报日期前两年度1-12月份统计报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号B204-1,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带水印的统计报表,并由统计部门签字盖章)。
4.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条形码的审计报告(仅无统计报表的企业提供)。
5.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申报日期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仅注册地址不在山西综改示范区的企业提供)。

2024-03-13 至 2024-03-31

“同一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奖励’不同时享受”。届时,通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审核的企业,不得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