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
晋城市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申报


1.在晋城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协同攻关和技术转移转化能力;
2.我市规模以上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等;
3.建有已通过国家、省、市认定的科研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
4.已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人才团队签订产学研项目合作协议。

资质认定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申报,市直单位直接报市科技局;县(市、区)单位由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科技局。

(一)必备材料
1.填写《晋城市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的认定文件复印件;
4.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人才团队签订的产学研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
5.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二)参考材料
1.近三年承担的各级各类研发项目文件(或合同)及相关费用证明;
2.近三年的主要科技成果(成果鉴定、申请与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和植物新品种等证书)及转化证明材料;
3.近三年研究开发经费及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人才团队支付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证明材料;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提供)。

2023-09-28 至 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