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山西省重点实验室自主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产出高水平创新成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更好支撑服务全省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科技厅《重点实验室自主立项项目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备案管理工作指引》(晋科规(2024)7号),《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等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山西省重点实验室自主立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项目面向解决人工影响天气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围绕云物理和人工影响天气理论、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和探测技术、云降水和人工影响天气数值模拟技术、人工影响天气催化技术、人工影响天气效果检验技术等研究方向,重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攻关,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山西省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能力,为推动山西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项目经费由人工影响天气山西省重点实验室按协议约定拨付,项目实施期为2-3年。

二、研究内容

项目1. 基于人工智能的层状云增雨作业及效果评估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采用地面云物理超级观测站遥感探测与飞机直接入云原位探测相结合的手段,获取典型天气过程云降水中微尺度结构演变的综合匹配观测资料,探求其中尺度结构特点和演变规律,研究其微物理结构、降水机制、人工增雨可播性和可播区的宏微观特征,构建多源资料融合的智能客观作业条件监测模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建立针对层状云的雷达外推模型并进行优选,从而得到适合山西层状云的人工增雨作业和效果评估技术。

项目2. 混合相态云微物理特征及其在人工影响天气中的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利用飞机高精度、长时间序列观测资料结合卫星连续观测,基于统计分析方法,研究混合相态云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微物理特征,包括过冷水滴和冰晶的分布特征、相态转换过程以及冰晶的增长机制。结合混合相态云的宏微观特征和基于机器学习的卫星自动云追踪算法,实现高时、空分辨率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和效果评估的技术方法。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特殊优秀人员,需由2 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项目采取网上填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项目申请人请提前与人工影响天气山西省重点实验室联系确认后正式申报。网上填报请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kjjh.kj15331.com/stpmmp/

项目申请人网上填报成功后,请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正式版PDF文件(带水印),用A4纸双面打印、依顺序把正文和附件简装成1册(一式三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交人工影响天气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申报须知

1.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2.项目申报材料经组织单位(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3.研究内容方面疑问请咨询人工影响天气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网络技术方面疑问请咨询网络申报技术支持单位(联系方式见下文)。

4.因软件存在版本兼容性问题,建议对特殊的公式、符号等内容采取插入图片方式录入。

5.因涉及科研诚信、限项审查、立项查验等工作,项目申请人及参与人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参与人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并务必准确填写证件号码。对误填、错填证件编号的情况,申报将不予受理。曾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项目申请人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申请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6.纸质申报材料务必是通过系统生成、含水印的正式版PDF文件打印,使用预览版或其他文件打印的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书封面水印应只有“山西科技SXKJ”,而不应是“此版本仅供预览”“山西科技”水印的预览版)。

7.项目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

(三)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书中,项目申请人、申请单位、参与人、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等要填写完整,并在书面材料相应位置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公章名称应与项目申请书中单位名称一致。申报项目前必须与人工影响天气山西省重点实验室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2.须通过系统上传的附件包括:①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信息和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②项目申请人的学位证书及职称证明材料;③项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申报项目名称,并本人签名);④项目申请人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如:承担或参与自然科学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已发表的论文等证明材料;⑤若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以附件形式上传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供单位科技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3.项目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还应当由项目申请单位出具允许其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四)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期:

2025年6月12日9∶30至7月31日17∶30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

2025年8月7日(17∶30)

须知:

1.系统将在截止时间关闭,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补充申报材料。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避免在截止日前高峰时段提交信息。

2.网上填报未在受理期内完成提交或截止时间内(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未送达纸质材料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四、支持额度

项目经费由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承担,经费来源为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自筹资金,单项资助强度50-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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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考核

本批自主立项项目视同“山西省创新生态服务支撑专项——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专项项目”,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备案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及人工影响天气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考核按照《人工影响天气山西省重点实验室自主立项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六、知识产权

(一)本次项目申报各方原有的知识产权仍归各方所有,由于项目合作而产生的新增知识产权由双方共有,并且只有经双方均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共同申请专利,由新产生的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新增效益各方另行约定。

(二)基于本项目完成的研究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本实验室,并标注项目号。中文署名为:人工影响天气山西省重点实验室;英文署名为:Key Laboratory for Weather Modification in Shanxi Province。

(三)基于本项目完成的专利,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本实验室依托单位。

七、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人工影响天气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联系电话:0351-7562210

报送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号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网络技术支持: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1-8065503、7199808

其他咨询:山西省科技厅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处

联系电话:0351-4061106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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