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晋城市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晋城市科技专家库建立以来,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专家库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现决定再次充实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并对入库信息予以更新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征集范围

包括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1.专业技术类专家:在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交叉学科等领域从事技术工作的专家。在管理学和法学领域从事科技开发与管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家。

2.财务评价类专家:了解科技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熟悉工商管理和企业财务运作,从事会计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的专家。

(二)入选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认真履行职责。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熟悉所属专业发展状况,熟悉国家、省和晋城市的相关政策。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

具有国家颁发的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主持人、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主要完成人、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以及工作亟需的其他专业人才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5.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我市科技政策咨询,科技项目(平台)立项、评价、验收等工作活动。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二、征集程序

1.单位组织申报的专家填写《晋城市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申报表》,由所在单位填报《晋城市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申报人员汇总表》,所有表格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或职称证等)复印件一份,并将表格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教育)局。

2.无单位以个人身份申报的专家填写《晋城市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或职称证等)复印件一份,并将表格电子版、纸质版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3.市直单位可由所在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

4.由县(市、区)科技(教育)局组织推荐的要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专家信息报送市科技局。

5.市科技局组织审核,符合条件者录入晋城市科技专家库。

三、注意事项

1.之前填写过《晋城市科技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的专家,也需要重新填写《晋城市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申报表》并按上述要求报送。

2.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采取集中申报与常态化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3月15日。

3.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skjjhzk@163.com。

联系单位:晋城市科技局国际交流与合作科

联 系 人:梁 妮

联系电话:2688000

附件:

1.晋城市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申报表.wps

2.晋城市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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