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市“两会”精神,加快推进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助推市场主体倍增,市中心制定了《2022年晋城市民营企业重点项目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指导本地符合要求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采取自愿原则进行。凡是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项目建设单位自愿申报、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复审”的流程,逐级有序组织申报。具体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需提交的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指南》。所有申报单位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晋城民企之家”或登录“晋城市企业服务平台”查询、下载相关文件及表格。
二、工作要求
1.要切实做好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督促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制和上报申报资料,对申报资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和实地考察,特别注意审查项目是否已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杜绝多头申报。凡发现资料有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注意在对申报资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汇总信息,填写《2022年晋城市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奖励申报汇总表》,并保存申报单位提交的全部资料以备查。
3.请于2023年4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及刻录光盘报送市中心经济监测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爽
电 话:0356-6996261
邮 箱:jczxjsck@163.com
2023年4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