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忻州市科技专家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河曲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忻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高校、科研院所,市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等科技评审、评估、咨询活动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进一步充实科技专家库专家资源,现开展专家库专家征集和专家信息完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家征集推荐,充实专家库资源 

  (一)征集条件及领域 

  1、被推荐入库的专家应符合《忻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附件1)中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质条件。 

  2、此次征集围绕高质量发展、能源革命改革、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特色专业镇建设、中医药强市等重大战略决策布署,主要在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现代生物医药、中医药、公共安全、生态保护、创新政策规划和研究等领域开展。 

   (二)征集推荐要求 

  符合推荐条件的专家填写《忻州市科技专家入库推荐表》(附件2),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主持或承担省级科技项目情况、主要学术著作、获得的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由所属管理部门推荐,报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监督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到邮箱xzkjj-13403678068@qq.com。 

   (三)集中推荐时间 

  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2日。 

   (四)注意事项 

  1、请各推荐单位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推荐出符合科技评审条件和要求、有时间胜任评审活动的专家入库。 

  2、此次征集推荐后将不再进行集中推荐。凡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可随时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由所属管理部门推荐后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常年受理并定期审定入库。我市以外专家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请。 

  二、补充完善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 

  对已入库的专家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市科技局将通过电话、发函等方式通知专家所在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信息的补充完善。请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需要完善的资料报回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监督科。未及时补充完善短缺信息的,市科技局将暂停其评审资格,必要时调整出库。 

  附件: 

 

1、《忻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docx

2、忻州市科技专家库入库推荐表.xls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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