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优秀青年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吕梁市优秀青年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盘活现有专业技术岗位存量,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岗位使用效益,解决优秀青年人才评聘需求,加快促进青年人才成长,结合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吕梁市优秀青年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岗位周转池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基本思路,打破部门间岗位壁垒,统筹全市部分存量岗位管理与使用,探索建立“全市统筹、重点保障、严格审核、动态调整、周转使用、及时收回”的岗位周转池办法,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可持续的岗位保障。

第二章  建立与管理

第三条  岗位周转池的建立。全市事业单位调剂1000个专业技术岗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0个(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0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00个,做为周转池启动岗位。启动岗位取得成效后,可以结合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各层级岗位使用情况,再统筹调剂作为周转池后续岗位补充。

第四条 岗位周转池的管理。周转岗位实行统一调剂、精准投放、专岗专用、单列管理,不计入事业单位岗位总量及各层级岗位数量。

第五条 使用岗位周转池的单位要及时做好清退置换申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周转岗位予以收回:一是使用岗位周转池的单位出现人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二是使用岗位周转池的人员因调离、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单位。

第三章  申请对象及审核程序

第六条  岗位周转池申请范围为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内岗位(以下简称为周转岗位)主要用于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无空缺的事业单位聘用新引进人才,重点保障教育、卫生、科技等人才急需紧缺领域及市委、市政府布局确定的“985”重点产业链。

第七条  我市通过招才引智、专项引才、公开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新引进的人才。

第十条  岗位周转池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等层级内专技岗位不足,使用对象取得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技术资格且单位同意聘用;

2.使用对象需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申报使用中级、副高、正高周转池岗位,使用对象年龄需分别在40周岁、45周岁、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4.使用对象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一年为优秀等次。

第十一条  岗位周转池申请程序及资料内容:

1.岗位周转池申请程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的申请,首先由申请使用周转岗位的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会议议定通过后,市直申请报市委人才办及市人社局;各县(市、区)申请提交同级党委组织部及人社局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委人才办及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组织联审并形成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

2.提供资料包括:拟使用岗位周转池的人员所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备案表》和《岗位聘用变更备案汇总表》;个人连续三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使用申请表》;《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人选基本情况表》;主管部门党组会议纪要、公示情况及县级人社部门意见函等。

第四章  监督指导

第十二条  加强跟踪指导。组织、人社部门要做好岗位使用跟踪及政策指导,及时发现管理办法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周转池岗位使用情况研究核定周转池岗位规模。

第十三条  严格督导检查。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周转岗位的审核工作,精心组织、稳慎实施,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周转岗位不被挤占挪用、拖延清退,切实提高周转岗位使用效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使用申请表7.7.doc

附件2: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人员基本情况表7.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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