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院士工作站项目验收和院士工作站评优工作的通知

晋科协函〔2025〕72号

各院士工作站建站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院士工作站管理,加强对院士工作站的监督指导,保障院士工作站健康运行,提升院士工作站成效,根据省财政厅、省科协印发的《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经费管理办法》(晋财教〔2023〕45号)和省科协、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院士工作站考核办法(试行)》(晋科协发〔2024〕19号)有关要求,省科协将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院士工作站项目验收和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士工作站项目验收

(一)验收范围

经省科协认定的2022-2024年度建立的院士工作站。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年度项目验收主要围绕院士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和建站补助经费使用情况两部分。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建设、科技创新、绩效评估、院士评价等。经费使用主要指年度拨付的建站补助经费的用途、支出、结余等情况。

(三)验收形式

项目验收由省科协会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通过听取建站单位汇报、查阅书面印证材料和答辩等方式进行。

(四)验收结果

年度项目验收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年度项目验收合格的院士工作站,拨付下一年度建站补助经费;验收不合格的院士工作站,提出限期整改。整改后,再次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站补助经费;不合格的,不予拨付下一年度建站补助经费,并予以摘牌。

二、院士工作站评优

(一)评优范围

经省科协认定的2022年建立的自愿申报的院士工作站。

(二)评优条件

1.院士工作站连续三年年度项目验收均为合格的;

2.院士工作站在建站满三年后与进站院士持续签约并有合作协议的;

3.在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攻关、专利受理和授权、科研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评优程序和形式

院士工作站评优工作由省科协会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符合评优条件的建站单位应提出书面评优申请,评优专家组通过听取建站单位汇报、查阅书面印证材料和答辩等方式,确定优秀院士工作站建议名单,评优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优秀院士工作站名单。

(四)奖补标准

评优考核等级为优秀的院士工作站,根据省财政厅、省科协印发的《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经费管理办法》(晋财教〔2023〕45号),给予50万元绩效奖励。

三、项目验收及院士工作站评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2日

地点:山西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268号科普大厦12层)

四、有关要求

1.参加项目验收的院士工作站建站单位,须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院士工作站工作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经费决算报告(见附件2),以及其他有关印证材料等一式6份。

2.参加评优的院士工作站建站单位,须提供院士工作站在建站满三年后与进站院士持续签约的合作协议,书面评优申请(需写清楚科研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并加盖公章)以及其他有关印证材料等一式6份。

3.应参加项目验收的院士工作站,无故不按时提交材料和参加验收的,视为自动放弃,直接认定为验收不合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籍  泽

联系电话:18636997081

附件:

1.院士工作站建站单位项目验收名单.doc

2.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经费决算报告(模板).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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