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开展团体标准培优标准化试点市的批复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开展运城市团体标准培优标准化试点市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开展团体标准培优标准化试点市工作。为省级一类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5日。

二、试点工作中要本着“创新路、树标杆”的目标要求,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实施,规范社会团体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山西标准”标识培育及评价工作,打造团体标准品牌。

三、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做好试点市的组织管理、推进建设等工作,努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团体标准培优经验,以试点辐射和标杆引领,带动本市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在每年年底前总结本年度建设情况,报省市场监管局标准管理处。总结内容包括试点市进展情况、配套经费落实情况、计划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取得成效等。

五、对试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反馈。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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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运城市团体标准培优标准化试点市基本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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