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科教函〔2026〕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各直属单位: 

现就开展2026年度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本项目面向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开展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支撑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研究行业重要共性关键技术或科学问题。重点支持: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支撑新消费、新动能、新业态发展的前沿技术、高新技术研究项目;预期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技术集成创新及应用示范项目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项目参与人员须以实验室固定人员为主。 

(二)每个实验室可申报1个项目,申报项目须经依托单位同意。 

(三)文化和旅游部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资助5万元或10万元。 

(四)依托单位须有资金配套支持,配套资金与资助资金之比不低于1:1。 

(五)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三、申报方式 

(一)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申报书》,打印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wlbkjskjc@163.com。 

(二)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联 系 人:但乐 

联系电话:010-59882114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6年3月19日


1. 2026年度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实施方案.doc

2. 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1

 

2026年度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资助

项目实施方案

 

为促进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简称实验室)发展,提升实验室对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实施好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围绕研究方向、提升支撑能力。围绕各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着力提升实验室在文化和旅游建设中的科技支撑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

聚焦行业需求、突出技术引领。聚焦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科技需求和应用场景,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文化和旅游发展急需的科学和技术问题。

二、组织管理

(一)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负责统筹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和验收等工作。

(二)申报实验室及依托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签订的协议,落实配套条件,履行各项条款,确保项目按计划执行,按期结项。

三、申报及立项程序

(一)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制定并发布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年度申报通知,面向各实验室征集项目。

(二)实验室应根据项目申报通知,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应聚焦问题,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经实验室依托单位审查后报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三)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在申报结束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

(四)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对立项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发布立项通知,与承担项目的实验室、依托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四、项目管理

(一)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

(二)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或首期拨付80%,视资助金额而定)。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须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三)项目实施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技术骨干等重大事项的变更,项目承担实验室应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同意。

(四)对有重大调整须更改或中止合同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依托单位同意报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核准后执行。

(五)对不接受监督或未按合同执行的项目,要求实验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项目,视情节分别采取通报批评、追回已拨付经费、撤销项目等处理方式。

五、项目验收

(一)合同约定完成后的3个月内,由项目承担实验室完成有关验收材料准备,经依托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验收。

(二)验收材料应包含验收报告及有关成果材料等。验收报告中应明确经费决算情况,文化和旅游部经费、配套经费应单独列支。

(三)验收方式可根据项目情况采用会议审查、通讯评审、实地考核等。

(四)验收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视情况追回已拨付经费,同时取消该实验室3年内承担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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