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文物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等13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意见》,特制定《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市场和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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