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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2025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

支持对象

本批发布重点支持方向共98个,其中聚焦能源转型38个、聚焦产业升级37个、聚焦适度多元发展23个。

(1)下运带式输送机智能协同调速软制动与能量回馈关键技术

(2)深部巷道抽采煤体强度时变特征与高效掘进关键技术示范

(3)多源全固废超细粉胶凝材料协同煤矸石充填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

(4)矿山高陡边坡采排联控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应用

(5)细煤泥绿色高效浮选脱硫降灰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

(6)AI+低碳能源管理在矿业领域的应用

(7)深层煤层气封闭性评价及其控气作用

(8)非常规天然气采排水回注地层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

(9)煤层气停产井沉积物清理复产技术研究与应用

(10)基于多源融合探测技术的瓦斯抽采效果智能评价技术及装备研发

(11)高效紧凑型天然气压差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研发

(12)用于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监测的光纤气体多参量传感技术及装备研发

(13)基于吸附制冷的天然气液化过程中混合冷剂压缩废热回收及制冷技术与示范

(14)间冷机组乏汽余热梯级高效利用及灵活热电调峰技术

(15)100MWh新型填充床储热技术在火电厂热电解耦中的应用研究

(16)高选择性苯部分加氢制环己烯催化剂的研发与示范

(17)基于煤基燃料的火焰法宏量制备高性能单壁碳纳米管关键技术开发

(18)CO2加氢制航空煤油新型催化剂开发与模式研究

(19)热固性有机废料定向再生与聚氨酯高值化改性技术开发及工程示范

(20)煤气化灰渣纺制玄武岩纤维技术及示范

(21)利用钢渣催化氧化处理焦化废水的产品及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

(22)塑料新污染物环境暴露的人体健康效应及防治技术研究

(23)电化学法地表水化学需氧量(COD)自动监测装备的研制与应用示范

(24)高盐碱工业废水超重力净化关键技术及示范

(25)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外围护系统技术及产业化示范研究

(26)基于多模态数据卫星汇聚融合的大功率风力发电机远程监测关键技术与应用41

(27)大尺寸碲化镉发电玻璃幕墙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示范

(28)高效太阳能电池驱动“人工树叶”制氢器件研发及应用示范

(29)耦合跨季节土壤储热的太阳能-地源热泵高效储供热技术研究与示范应

(30)面向生物质能高效高值化利用的热电联产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

(31)火电机组耦合混合储能系统的一体化调频调峰技术研究与示范

(32)面向煤矿应急供电与智能微网的安全型长时储能系统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33)面向无人机的低压高安全固态电池关键技术与应用

(34)新一代煤基水系有机储能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应用

(35)面向高端化工装备的数字底片焊缝智能评定系统开发与应用示范

(36)基于X射线智能成像的煤机设备缺陷在线检测与预警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37)陆上大型集成式风电齿轮箱关键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

(38)矿山地质灾害北斗高精度形变监测预警技术攻关与示范应用

(39)工程机械甲醇动力与电液系统匹配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40)高密度、高可靠性集成电路封装国产化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

(41)航天高强铝合金薄壁结构激光复合制造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

(42)气化炉关键构件激光熔覆涂层视觉监测及性能控制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43)放射性核素分离纯化自动化装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44)高性能热力循环离心泵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45)自动移动机器人分布式控制与绿色自协同调度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46)5G基站流量预测驱动网络优化协同节能决策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47)面向驾驶安全的脑机接口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48)全地形无人车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49)机器人用高性能自消隙渐开线少齿差减速器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50)常压下铝锂合金母材制备关键技术攻关

(51)高性能铜镍硅合金箔材加工关键技术研发

(52)高强高(Cu-Ni-Sn-Si-P)细晶铜合金带材研究开发项目

(53)高强韧铸造铝合金研发及其在大型包装装备中的示范应用

(54)不锈钢/低碳钢复合板制备技术研发与应用

(55)输氢管网特种球阀抗氢蚀材料及高可靠性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

(56)高性能高碳刹车盘组织调控与数字化铸造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应用

(57)高纯净高碳铬铁冶炼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58)氢燃料电池超薄无涂层不锈钢双极板关键技术研发

(59)高效维生素D合成紫外LED便携面光源光疗设备研发与应用

(60)400kg大公斤级蓝宝石单晶生长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61)高性能低碳环保玻璃纤维研发与应用

(62)喷射超高性能混凝土成套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

(63)面向高舒适生物防护服的纳米纤维膜宏量可控制备技术及应用研究

(64)基于全封闭微流控技术的无菌快速检测系统开发

(65)下肢功能障碍患者康复助行机器人研发及应用示范

(66)多模态深度融合的低场强MRI图像智能升级系统开发与应用示范

(67)治疗儿童心衰的改良型新药的研发

(68)头颈部肿瘤放疗用多模态适配型口腔支架产品的研发及应用

(69)用于毛发增量的重组XVII型人源化胶原蛋白产品研发

(70)基于光生物调控技术的干性老年性黄斑变性治疗仪的研制

(71)绿色酶法制备头孢羟氨苄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72)硝酸甘油喷雾剂的开发

(73)名老中医临床经验方的医疗机构特色制剂开发

(74)常见过敏原检测试剂盒的开发

(75)智能病理取材机器人的研发

(76)交叉双旋翼无人直升机轻量化与自主控制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77)面向大型客机应用满足过冷大水滴及冰晶防护要求的迎角传感器技术研究

(78)闪电高能信号对飞行器毁伤评估及防护措施的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79)山西小米优质成因解析及利用

(80)运城盐湖野生大豆种质资源利用及耐盐碱大豆新品种选育

(81)旱作高品质南瓜育种及高效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82)山楂种质创新及功能产品研发

(83)耕地质量大数据与智能决策系统构建

(84)抗生素消减耦合重金属阻控的绿色功能有机肥创制与应用

(85)改善果蔬风味的蛋白源活性小分子有机肥创制与产业化应用

(86)促生抗逆合成微生物制剂研创与产业化应用

(87)特色主粮作物膜肥一体化减污增效研究与示范

(88)胡麻富硒增效高值化生产关键技术集成及高光谱反演

(89)特优农业辣椒新品种选育及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90)山西特色农产品智慧酿造食养醋品创制关健技术研究及开发

(91)沙棘资源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及产业链协同创新示范

(92)山西特色干果核桃优良资源功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93)猪伪狂犬病病毒新型基因缺失活疫苗及其gE和gB抗体诊断试剂盒的研制

(94)丘陵山区小杂粮智能精准播种机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95)双孢菇智能化采收机器人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96)“特”“优”珍稀食用菌金耳工厂化栽培关键技术研究

(97)晋谷虫草菌——基于小米基质的虫草菌发酵关键技术及高值功能食品创制

(98)基因-药剂-装备三元耦合智慧防冻减灾体系建设与示范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产学研联合共同体,申报主体之间应分工明确、优势互补、责权利清晰,签订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投入比例、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等事项;牵头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具有创新平台的联合共同体,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执行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的责任,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

(3)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其限项要求如下:同一年度内限申报1项计划项目(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平台类、奖补类除外),如申报的计划项目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有在研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别计划项目(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视为同一类别),且在研和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在研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人员,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计划项目。参与计划项目编制或论证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所编制或论证的计划项目。

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申报项目。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申报团队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目标明确;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配套资金落实有力,组织保障措施到位;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保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5)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项目名称不得更改,申报时需覆盖全部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不能减少且不得低于通知要求,鼓励高于现有指标。经费预算中直接费用按照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中除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项目配套资金(包括申请单位自有资金、社会渠道资金等,其他财政资金不得列为配套资金)与申请引导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1;企业(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6)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推荐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7)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电子申请书应附扫描件)。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立项。

(8)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鼓励在科技研发中设置标准研制指标,及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以标准为产业创新提供引领和支撑。


政策奖励

项目配套资金(包括申请单位自有资金、社会渠道资金等,其他财政资金不得列为配套资金)与申请引导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1.


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原则上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项目申报材料经组织推荐单位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申报系统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七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组织推荐部门,由组织推荐部门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业务受理单位。

申报网址:山西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j15331.com)


申报材料

(1)《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附件材料:

①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

③ 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④ 项目申请单位既往业绩证明;

⑤ 与申报项目相关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须含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⑥ 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

⑦ 配套资金承诺书;

⑧ 配套资金证明材料;

⑨ 科技查新报告(半年内有效);

⑩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申报时间

2025-11-11 至 2025-12-01

其他

(1)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原则上采取竞争择优、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方式,也可采取“赛马”制等其他方式。主要面向全省发布申报通知,采取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方式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和团队。项目凝练、专家论证、资源配置、跟踪服务、结题验收环节参照科技重大专项实施。

(2)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计划项目实施的跟踪服务工作,根据不同计划项目管理需要,健全服务机制,组织绩效评价(验收)。

(3)科技项目专员全程跟踪服务计划项目实施,及时处理相关产业领域重大应急事项和突发事件的科技应对工作,根据需要提出项目调整、终止(“刹车”)建议,并报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党组会议审定。

(4)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按计划任务书约定的任务组织项目实施,落实自筹科研经费,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要求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完成项目研究内容并提交项目验收、科技报告和绩效评价等所需材料,做好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知识产权管理、成果登记等工作。

(5)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等归口管理单位做好过程监管、落实承诺配套经费、受托开展项目验收结题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不能协调解决的及时报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6)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计划项目有关监督、绩效评价、科研诚信等方面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范围、监管责任、监管形式、监管内容、监管结果等事项另行作出细化规定。

(7)对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8)各方向原则上立项支持1项,若申报项目技术路线明显不同,考核指标均能满足要求,研究前景暂时无法预测的,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可实行“赛马制”,同时立项支持。

(9)计划项目应按计划任务书约定的时限完成并结题验收。出现下列情形时,项目承担单位可提出项目变更,终止申请,由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定后实施,或按程序强制终止或撤销。

① 出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调整或项目经费预算大幅调整、项目实施需要延期等可能影响项目考核指标的情形时,在保证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况下,项目承担单位可以申请项目变更。

② 出现因不可抗拒因素、项目实施条件与环境产生重大变化、被证实技术路线不可行或已无实用价值等情形,导致项目无法或无必要进行,经论证可以停止执行时,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项目终止或由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强制终止。

③ 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按任务书约定等情形,致使国家和社会利益处于风险之中,必须停止执行时,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作出项目撤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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