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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积分制“揭榜挂帅”

支持对象

“推广创新积分制”政策举措凝练出“构建创新积分制区域特色指标体系”“搭建创新积分制数智底座平台”“创新积分制应用场景拓展”“创新积分制在政府资源配置中的创新应用”等4项榜单任务。

(1)榜单任务一:构建“创新积分制”区域特色指标体系

目标描述:探索构建符合地方实际的“区域+产业”特色的“创新积分制”评价指标体系,扩大本地区科技型企业创新积分评价覆盖范围,进一步发掘、识别本地区优质企业。

(2)榜单任务二:搭建“创新积分制”数智底座平台

目标描述:搭建省级创新积分数据平台,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形成数据归集、企业评价、动态管理、金融资源匹配的智能化工作系统。

(3)榜单任务三:“创新积分制”应用场景拓展

目标描述:拓展“创新积分制”在银行信贷、科技保险、创业投资等领域的应用场景,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积分贷、积分投、积分保等专属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将创新积分体系嵌入风控模型或利用积分结果为企业提供更精准的信用评级和增信服务。

(4)榜单任务四:“创新积分制”在政府资源配置中的创新应用

目标描述:建立“创新积分制”与各类政府补助补贴、科技立项、人才评价等联动机制,对优质积分企业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和扶持。


申报条件

(1)构建“创新积分制”区域特色指标体系

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创新积分制“1+X”指标体系(“1”指科技部公布的创新积分制指标,“X”指本地特色产业指标)。

(2)搭建“创新积分制”数智底座平台

① 省级创新积分数智底座投入运行;

② 完成围绕创新积分制核心指标的政务数据归集,指标覆盖度≥90%;

③ 省市区联动,省内创新积分参与城市或区县≥10 个;

④ 参与创新积分评价的科技型企业数量年均增速≥10%。

(3)“创新积分制”应用场景拓展

① 与≥10家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建立“创新积分制”企业合作机制;

② 与≥2家地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

③ 组织开展“创新积分制”企业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方面的对接。

(4)“创新积分制”在政府资源配置中的创新应用

① 出台创新积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或量化标准的本地支持政策≥1 项;

② 形成基于创新积分制企业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③ 组织开展创新积分制宣传、积分企业投融资对接等活动;

④ 将“创新积分制”评价结果与政府项目评审、补助等政策实现联动。


政策奖励

(1)对于实施过程中成效优秀的揭榜举措,将总结凝练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对高质量完成揭榜任务、取得显著成就的地方和相关单位给予表扬激励和试点政策倾斜。

(2)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创新积分制”来增强数字化治理能力、精准施策能力和现代化服务能力。可以根据积分结果,精准量化支持积分企业的创新发展,并整合各类涉企支持政策,如科技计划、平台基地、税收优惠、土地资源、人才落户保障住房等,实现政策资源的优化配置。

(3)银行类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创新积分作为独立的风险研判与增信授信的依据,从而更有效地为创新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降低融资成本。

(4)创业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可以将企业创新积分作为参考,加大对优秀积分企业的股权投资与上市融资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5)支持管理部门决策与引导,管理部门可以支持优秀积分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平台基地项目等,确保优质资源能够精准投向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它们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方面的重要作用。

(6)促进产业资源与积分企业的融合,通过为优秀积分企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场景,引导领军企业与优秀积分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有助于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促进科技型企业加速成长。


申报程序

(1)省市揭榜。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对照榜单任务,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对接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创投机构等,形成揭榜方案并报送科技部(含具体内容、工作目标、预期成效等。同时,为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也可将正在推动的创新实践等“自下而上”凝练纳入揭榜方案。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对照榜单要求,按照揭榜方案参考提纲要求形成揭榜方案,以适当形式与方案涉及部门协商一致,并报省(市)委科技委负责同志批准后,于11月7日(周五)前将揭榜方案书面反馈科技部三司,电子版同步发送至chenbx@most.gov.cn。

(2)评估论证。科技部三司汇总地方报送的揭榜方案并开展初步审查,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从可行性、创新性、实操性、政策一致性、防风险等角度对揭榜方案进行评估论证,指导有关地方优化完善。

(3)发榜实践。对通过评估的揭榜方案,以科技部办公厅名义公开发布揭榜结果,并向有关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下达揭榜任务通知书。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对牵头组织实施的揭榜任务负责,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榜单目标,并研究提出半年度进展目标,配套出台相关政策、配置相应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接受科技部的指导和评估,总结凝练可复制推广的做法。


申报材料

揭榜方案(含具体内容、工作目标、预期成效等)。


申报时间

2025-10-23 至 2025-11-07

其他

(1)揭榜单位。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揭榜挂帅”工作,计划单列市可单独开展,副省级城市随省开展。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在揭榜过程中,要与地方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加强对接,建立更紧密的合作机制,形成推动揭榜方案落地的合力。

(2)重点地区。为推动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挥创新资源和金融资源丰富的优势,相关地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揭榜。鼓励科技金融重点地区及其他地区结合实际情况,有侧重地揭榜。

(3)跟踪评估。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对照榜单完成指标和半年度进展目标,定期对各地“揭榜挂帅”实施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政策举措》落实情况跟踪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4)创新积分核心指标共涵盖3类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

① 技术创新指标。该类指标衡量企业在创新研发方面的投入以及最终创新结果,具体包括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费用增速、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与主营业务相关的PCT专利申请量、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等7个指标。

② 成长经营指标。该类指标衡量企业长期可持续的成长经营能力,具体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研究生以上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净资产利润率等6个指标。

③ 辅助指标。该类指标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补充评价具体包括吸纳应届毕业生人数、承担建设省级及以上研发或创新平台数量、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数量、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量、获得风险投资金额等5个指标。

(5)在指标权重设置上,以突出对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注重对企业成长经营能力考察为导向,同时划分了初创期、成长期、稳定期企业不同阶段,确定了3类一级指标及18个二级指标的权重赋值,并将根据实践情况持续优化。鼓励各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在核心指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区域差异与特点,自主探索形成地方指标、指标权重和积分计算方法,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积分体系。

(6)科技部对比研究了多种方法,并最终选择了基于极端值调整的极值法作为标准化处理方法,通过适当的调整使它们趋近于正常数值范围,从而确保数据的整体稳定性和可靠性。

(7)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科技部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汇集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积分企业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积分企业精准画像,在科技创新再贷款、科技创新贷款等金融产品中积极推荐优质积分企业。鼓励各地方结合地区实际,自主开展企业积分制信息化工作。

(8)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榜单任务,结合实际研提可操作的揭榜方案,确保达成榜单完成指标。

(9)“创新积分制”使用的所有数据须均是法定合规数据,省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主动打通现有政务数据平台,直接“抓取”现有企业数据资源,避免重复填报,尽量做到企业“零填报”。加强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把关,通过外部数据多源匹配、内部数据结构核查等方式对数据进行有效核验。同时在完成企业积分量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积分企业指标数据的基础分析与扩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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