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综改区】2023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

支持对象

1. 离散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2. 流程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3. 网络协同制造试点示范

4.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

5. 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

申报条件

1.实施单位应在山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财务状况良好。

2.在技术上处于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

3.符合《2023 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要素条件》中相应模式的具体要求

4.实施单位或母公司为规上企业

5.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能够取得显等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政策奖励

加强对最终确定试点示范企业的指导,并对其发展智能制造给予支持。

申报程序

相关规上企业积极申报并于4月14日前将《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书》纸质胶装版一式9份(加盖企业公章)和电子版光盘(包含《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书》、《2023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盖章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一份报送至所属园区政务大厅。

申报材料

1.2023 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要素条件

2.2023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内容具体要求

3.2023 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书

4.2023 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申报时间

2023-03-20 至 2023-04-14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资质认定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市级1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