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市监认证发〔202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生态环境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124号),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建设情况,制定了《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132af040-e0ee-4ba9-b2d6-7e2354877ee2.png

                        该类型已订阅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立即评测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 市级10万元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