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省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晋企发〔2021〕5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推进全省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

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创新生态、提升双创水平的重大部署,完成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20〕25号)文件中提出的“实施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梯度培育计划”的任务要求,实现全省中小企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现就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地推进我省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双创基地)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省级双创基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设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是工信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署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我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十四五”期间要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广泛开展双创活动,推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量持续扩大,每年新创办小微企业10万户;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工业强省工业立省战略,要求工业企业全部进开发区等任务,对小微企业双创基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推进我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20〕25号)、《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重要措施;是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打造我省创新生态,提升双创水平和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创办小微企业,培育“小升规”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股份制改造企业成长,推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二、明确推进省级双创基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支持重点

“十四五”期间,全省中小企业系统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指针,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打造创新生态、提升双创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提高双创基地培育市场主体能力为主要标志,坚持示范引领、质量优先原则,按照“动态调整一批、培育发展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思路,组织实施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梯度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创业创新能力强的省级和国家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提升运营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到2025年,实现我省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县(市、区)、省级开发区两个全覆盖。

“十四五”期间,围绕高质量发展,省级双创基地鼓励支持的重点是:

(一)支持各地建设智创城;

(二)支持省级开发区、贫困县、基地空白县建设双创基地;

(三)支持各地建设以工业制造业、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双创基地;

(四)支持公益性单位(包括政府及部门、事业单位、国企)、大企业、自有土地的企业建设双创基地;

(五)支持基地建设投资额度超过500万元的双创基地。

三、完善提升省级双创基地高质量发展的内容

    在严格执行省局《关于印发<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企发〔2020〕4号)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我省省级双创基地培育、申报、评审、管理、运营、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实际和存在问题,“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提升双创基地工作,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地推进我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发展,主要内容如下(简称“3个三,8个有、6个要”):

    “3个三”是指每个双创基地要划分三个区域、具备三个功能、实现三个目标:

    三个区域:每个双创基地要划分为“孵化区、成长区和公共服务区”,体现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

    三个功能:双创基地的主要功能要突出“低价的场地、共享的设施和公共的服务”三大功能。

    三个目标:双创基地的工作目标是通过为入驻企业提供店小二式、保姆式服务,努力使入驻企业“孵得出、长得快、活得长”,提高创业成功率。

“8个有、6个要”既是双创基地日常管理、运营、服务工作的标配、申报资料的标准、也是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指导培育双创基地、审核规范申报资料、实地查看、验证双创基地运营情况的工作指南。

“8个有”是指每个双创基地要具备以下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服务。

1.有人员。每个双创基地要建立不少于10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创业辅导师(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或山西省小企业服务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2.有场地。每个双创基地场地产权要清晰。如属于自有土地、房屋,要查看土地证或房产证产权原件与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是否一致、单位名称是否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如属于租赁,期限必须在五年以上(含五年),要看租赁协议原件,看甲方乙方名称是否与申报单位一致,入驻企业的转租合同与房东的租赁合同双方单位是否有逻辑关系;范围、面积要清晰,特别是园区类和大型楼宇类基地,要问清楚基地的界限,包括具体的面积范围,与申报材料上是否一致;已认定的省级双创基地场地范围内不准再新申报省级双创基地。

3.有标识。每个双创基地公共服务区的服务大厅或服务中心要在墙上设置“小微企业服务站”标识。基地内的墙上要有宣传鼓励创业创新的标识、图片和有关内容,双创宣传氛围浓厚。

    4.有档案。每个双创基地要建立入驻企业档案并由专人专柜保管。及时了解掌握入驻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或负责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动态。对孵化成功离开基地后发展较好的企业要跟踪掌握其离开后三年内的发展情况,作为孵化的成果进行统计。

    5.有制度。每个双创基地要建立企业入驻和退出基地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并上墙公开。管理办法要明确入驻和退出的条件、程序、产业类型、管理制度等。要建立入驻企业定期向基地报送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制度,包括营业收入、上缴税收和企业人数等指标。

6.有优惠政策。每个双创基地要制定入驻企业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必须是双创基地运营单位或其上级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并要上墙公开。其中房租优惠可以是对一定期限内优惠,也可以是对部分人群优惠,也可以是对孵化区工位企业优惠。总体优惠幅度低于当地市场询价20%即可。原则上不鼓励长期免费优惠。

7.有服务台账。每个双创基地要建立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企业服务诉求的记录、基地人员(或与基地合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入企服务的记录、基地组织开展活动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对所有来电、来人咨询了解服务和深入企业开展服务的情况都要进行记录,作为基地服务工作的印证材料。同时,基地开展的各项服务活动都要有正式文件、现场照片和签到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要把以上资料包括宣传报道资料和成果统计资料一并整理归档留存。电子版可向省局双创服务平台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传输,作为今后考核基地工作的依据。 

8.有实际入驻企业。双创基地与众创空间的最大区别是企业实际入驻率高。每个申报单位进行认定申报时要注明是申报哪一种类型的的双创基地,实际入驻企业户数必须要达到本类型双创基地的企业数量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基地的不同入驻企业户数条件,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实地查勘,按照入驻企业名单清点实际入驻企业数量,清点够达标数量即可。除了商务秘书型、扶贫带动型和文创型双创基地以外,其他类型基地的企业(团队)入驻必须满足:营业执照、企业(团队)主要人员和办公、生产、经营设备都要在基地内同时入驻(如营业执照地址暂不在基地内的,要查看企业(团队)主要人员、业务和办公、生产、经营设备是否在基地内实际入驻,同时要查看入驻企业场地租赁协议和房租缴费证明)。基地内的工位初创企业人员每周平均要有4天以上在基地内办公(要有考勤表等作为依据)。工位初创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能超过该类型基地入驻企业数量标准的20%。对面积小于2000平米的众创空间要特别关注企业实际入驻率,注册入驻企业多而实际入住率低且不达标的,不得推荐申报。

“6个要”是指:

1.服务功能要齐全。服务是双创基地运营的根本。每个双创基地要牢固树立以服务求生存,以服务促发展的理念,通过全方位的、店小二式的服务,陪伴企业共同成长。每个双创基地在以下八大服务功能中至少要具备四项,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服务功能越多越好,今后要特别关注创新服务和金融服务,打造“基地+服务+投资”模式,逐步引导双创基地从依靠低租金吸引企业入驻模式向依靠服务环境优吸引企业入驻模式转变。鼓励各双创基地建立规模不等的天使基金或创投基金。省级和国家级示范基地必须建立或引进、合作创投基金,并有投资案例。

八大服务功能包括:(1)信息服务;(2)创业辅导;(3)创新支持;(4)人员培训;(5)市场营销;(6)投融资服务;(7)管理咨询;(8)专业服务;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包含双创基地引入(合作)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2.专项审计报告内容要完整。专项审计报告必须要具有可查询的条形码(或二维码)。如果项目申报主体规模较大、产业较多,可以单独提供与双创基地有关部分的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内容要包含财务收支有关情况、服务成本、投资情况、入驻企业数量(含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报高校型、文创型、龙头企业型、扶贫型双创基地的可包含创业团队、带动的贫困户)等内容。创业团队的认定:团队有官方机构认定评选的各类大师,或技术、工艺、学术等带头人;或有专家或带头人命名的工作室;或制定有具体创业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其他能证明是创业团队的情况等。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示范基地的专项审计报告除以上内容外还要提供从业人数,从业人数可根据企业月工资表、或交社保人数、或月度税务报表等包含企业人数的有关正式资料判断确定。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基地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中没有以上内容的,也可另外提供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补充专项审计报告,作为年度审计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供,但必须是同一个审计(会计)事务所提供的带有可查询条形码(或二维码)的正式审计报告。

3.经营业绩要良好。对单纯租赁场地(不属于上述五类重点支持类型,同时申报主体与场地房东无资产关联)且运营亏损的各类申报主体不能申报当年的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可作为市级重点培育对象,待扭亏为盈后再行参加下一年度的申报。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单位运营要有盈利,入驻企业、吸纳就业、营业收入、上缴税金等指标年度增长较快。每个双创基地要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形成房租收入、政府补贴、增值服务、投资收入等多元化收入方式,逐步提升增值服务在收入中的比重。

4.运营水平要提升。鼓励双创基地加强基地文化建设,有条件的要逐步建立党群组织,以党建团建引领双创基地发展,经常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升基地入驻企业的凝聚力。要吸纳入驻一定数量的“创客中国”等省部级双创大赛的参赛项目,发动、支持入驻企业积极参加比赛。要发挥双创基地的孵化培育企业的功能,孵化培育更多的新创企业、“小升规”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企业,使双创基地成为培育孵化小微企业的成长摇篮。支持“智慧型”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在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字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运营模式、管理模式上有创新,或在孵化效果、创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

5.现场查看要认真。现场考察要做到六查看:重点查看清点实际入驻企业数量是否达到规定数量;查看场地手续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查看审计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查看财务制度、财务人员是否健全;查看服务台账是否有记录;查看服务场所标识制度,并填写现场考察表,现场考察人员要署名。

6.培育指导要到位。申报省级双创基地的申报单位必须正式运营一年以上。所有计划申报省级双创基地和省级示范基地的单位,都要经过县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半年以上的培育辅导,让申报单位负责人熟悉掌握双创基地建设的目的意义、条件要求;县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同步指导申报单位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双创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注册,对照填报有关数据和资料,进行网上培育、监测、管理、服务等。

四、加强对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的管理考核

每年1月15日前,省级双创基地要按照规定主动向当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包括主要工作措施、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孵化培育各类企业成果、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计划等;自觉接受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县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建立本地双创基地的工作档案和联系制度,经常性指导检查双创基地的运营服务情况,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做好后续跟踪管理服务工作;要发挥好省双创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已认定的省级双创基地要每个季度通过平台报送双创基地内入驻企业户数、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和从业人员数等经营指标;省局对已认定的省级双创基地开展绩效考核,实施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省小企业局撤销该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称号,收回牌匾并公告。对2012年以来,因各种原因已经关停倒闭的省级双创基地(创业基地),县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研究后,确认已无法整改的,提出撤销省级双创基地称号的意见上报市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市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局,由省局撤销该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称号,收回牌匾并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的重要意义,把双创基地作为创业创新的载体、企业培育成长的摇篮、公共服务的平台、新兴产业的孵化器重点支持,加强对双创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双创基地培育发展规划和培育目标,广泛发现、大力培育、精心服务,高质量地推进双创基地建设工作。目前省级双创基地空白的县,要力争短期内突破;已经有省级双创基地的县,要力争培育一批省级和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各地要把双创基地建设工作与推动“创新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双创基地打造成为我省培育中小企业发展生态的载体。

(二)加强合作。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省级开发区工作的协作联系,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把省级开发区作为中小企业双创工作的新载体、主阵地,充分利用开发区双创资源丰富、厂房场地众多、支持政策优惠等优势,指导帮助开发区建设一批省级双创基地,解决小微企业达不到开发区入驻门槛的难题,形成开发区一手抓招商引资,一手培育本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格局,促进中小企业工作与开发区工作融通共赢发展。

(三)加强交流学习。省局每年要举办业务培训班,对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双创基地工作的人员,以及双创基地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联盟的作用,经常性组织双创基地开展信息宣传、互访交流、外出考察等活动,提升双创基地运营管理水平。

(四)争创优秀示范。已认定的省级以上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要对照文件要求,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逐条完善,尽快达标,争创优秀。省局也将委托山西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联盟在全省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星级服务评选活动,帮助我省双创基地提升运营管理服务水平,星级服务评选结果要作为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推荐、审核、评审省级以上双创基地重要依据。

从2021年开始,按照省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求,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申报材料电子版要同步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报送。各市纸质材料仍向省局报送。各申报单位要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附件:关于推进全省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扫描版).pdf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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