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大同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同科发〔2025〕9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培育我市科技创新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大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凝练形成的2025年度大同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方向予以发布,请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2025年度大同市科技计划共5类,包括:大同市重点研发计划(包含高新技术领域、农业、社会发展、国际合作四个方向)、大同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大同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大同市科技服务平台计划大同市软科学研究计划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和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为2024年1月1日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入驻“晋创谷·大同”创新驱动平台的企业注册成立日期可放宽到2025年2月1日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驻同企事业单位)等。市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开展科技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的基础,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资金和技术装备等条件,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用,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

(四)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五)项目组成人员构成科学合理。

(六)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年,企业类创新主体申请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金(包括申请单位自有资金、社会渠道资金等,其他财政资金不得列为配套资金)与申请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1,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资金流水证明)。项目立项后,财政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七)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和2025年大同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三、申报要求

(一)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县(区)所属单位的项目申报,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下属单位的项目申报,市直非预算单位及驻同机构可直接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的组织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除事业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只能针对一个计划类别,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四)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除事业单位),不得申报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四、支持方向

见附件。

五、申报程序和受理方式

(一)注册登录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根据“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相关要求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经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委托查新和项目申报。(“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53.5.54/)

(二)申报单位职责

申报单位登录“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网络受理审核。

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要求在系统中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附表等)、入驻“晋创谷·大同”创新驱动平台的企业提供2025年上半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附表等)、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材料(无职称的提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明)、项目负责人曾成功主持科技计划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重点研发类项目应提供项目查新报告。重点研发(国际合作)项目应提供与外国机构合作关系证明材料。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的科技成果指有效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等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提供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非自有科技成果应提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合作协议书等合作关系证明材料。

项目研究实施对环境有影响的,应提交地方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特殊行业应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等)。

网络申报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生成的带水印和编号的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

(三)组织单位职责

组织单位负责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审核和汇总。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完成系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经组织推荐单位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组织单位将带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四)业务科室职责

申报截止后,各业务科室应按照计划类别将已申报的项目进行受理、汇总,并留存申报材料。

六、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2025年8月11日到2025年9月12日18时截止。

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25年9月15日到2025年9月19日。

研发类项目查新时间:2025年9月5日18时截止。

项目查新通过“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委托。在线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查新委托协议(签字盖章存为PDF格式)”,成功后等待查新,查新完结后,项目申请人下载打印查新报告,将查新报告与盖章后的查新委托协议(一式两份)送至大同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检索中心签字盖章。

查新联系人:康欣怡

联系电话:5029736-2  13935268461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魏都大道1669号办公楼三楼

七、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相关说明

使用微信扫任意二维码加入微信群:

申请添加须知:

1、申请需注明是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以及计划项目类别;

2、拉入微信群后修改ID为姓名+单位;

3、为保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群内只解答有关项目申报事项,不得闲聊、不得发表不当言论,否则管理员将对其进行移群处理。

附件:

1.2025年度大同市重点研发(农业)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5年度大同市重点研发(高新技术领域)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3.2025年度大同市重点研发(社会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4.2025年度大同市重点研发(国际合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5.2025年度大同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wps

6.2025年度大同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7.2025年度大同市软科学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8.2025年度大同市科技服务平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大同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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