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和科技局、岢岚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河曲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科技服务中心,忻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市“两会”精神,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21〕113号),组织开展2025年度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现将申报内容及各类申报指南予以发布,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申报涉及的项目类别有忻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忻州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忻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忻州市创新人才团队专项、忻州市科技战略研究专项五类。
二、申报受理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各县(市、区)工信和科技局、岢岚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河曲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科技服务中心,忻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推荐单位,市直部门及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申报。具体程序为:
(一)注册登录。项目申报单位在市科技局官网项目申报系统(http://xzkjsb.cn:8081/#/)填写注册信息,提交项目组织单位审核。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即可登录进行网上申报。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选择申报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
(三)网上初审。项目组织单位就项目填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同时还要对照近两年本辖区内的立项项目,审核同一项目单位相似项目内容,避免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需修改的返回申报单位进行修改。符合申报方向、申报条件且内容完整有效的通过初审,推荐上报。
(四)纸质材料报送。通过网上初审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下载打印并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并签注意见,加盖公章,以正式文件报送推荐汇总表及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市科技局各相关业务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进行填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组织推荐单位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受理时间
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5年7月11日8:00至8月11日18:00。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8月11日8:00至8月17日18:00。
各类项目申报要求及联系方式详见申报指南。
附件:
1、2025年度忻州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5年度忻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
3、2025年度忻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
4、2025年度忻州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5、2025年度忻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申报指南.docx
6、2025年度忻州市科技战略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
7、2025年度忻州市创新人才团队专项申报指南.doc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
2025年度忻州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高新技术领域主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等战略部署,面向科技前沿领域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的引进、研发与应用,促进重大技术迭代创新,提高装备制造智能化、数字化、安全化水平,促进标准化建设,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现代化水平,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1、半导体领域。支持砷化镓、滤波器等半导体新技术、新材料研发,围绕铝土矿—氧化铝—高纯镓—砷化镓等高纯半导体材料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支持碳化硅、镓材料等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研发。
2、信息技术领域。支持基于大数据的系统架构研究与应用。支持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以云计算为基础的增值服务产品开发和云应用服务。支持开展数据采集、标注、治理、应用服务等方面创新研发。
3、新能源领域。支持锂离子电池储能、氢能、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网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研发。
4、特种金属材料领域。支持高端冷轧取向硅钢、高强高韧合金材料、高端精深加工延伸等关键技术研发,强化稀土、钨钼、钒钛等特色资源高质化利用。支持镁铝合金、铜合金、镍铬合金等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
5、先进智能制造领域。支持大功率采煤机、输送机、液压油缸、支撑件、密封件等产品技术研发。支持绿色智能高效开采、煤炭高效清洁开发与利用、现代煤化工技术研发。支持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灾害防治、地质探测等矿山安全领域技术研发。支持锻高强度锻钢法兰、环形法兰等技术与工艺研发。
6、节能环保领域。支持污水处理、大气污染与治理、微藻固碳、余热余压利用、工业锅炉洁净燃烧、地热资源开发、节能新材料等技术研发。支持煤矸石、尾矿、冶金渣、化工渣、赤泥、脱硫石膏、钠基废盐等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7、其它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是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在当年获得评价入库编号)。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优先支持依托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创驿站团队开展研发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同时承担有其它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
4、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5、项目申报单位须科研诚信记录良好,对承担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予支持。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明确以下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技术开发状况、现有产业规模;
(2)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规模、分阶段年度目标、项目完成预期目标等;
(3)技术可行性分析:包括技术路线、技术的合理性和成熟性,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本项目中的优势;
(4)项目投资预算:包括申请资金与自筹资金的具体来源和使用计划;
(5)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系统生成);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营业执照及科技型企业证明(企业提供);
4、项目负责人专业技能证书或其它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以及本单位任职或聘用证明;
5、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提供);
6、合作协议(如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提供);
7、前期研究成果及相关业绩;其它认证、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四、联系科室及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交流合作科
联系人:张鑫扬 联系电话:0350-3399650
2025年度忻州市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5年度忻州市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以推进全面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提升农业科技水平为目标,聚焦全市“三农”工作重点任务,支持相关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一、支持领域
1、支持开展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抚育、良种提纯复壮、选育繁育等关键技术攻关及产品多样化研发;
2、支持小杂粮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栽培技术研究、小杂粮深加工技术研究及产品多样化研发、杂粮功能食品研发和生产技术开发;
3、支持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领域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
4、支持旱地特色高效作物以及配套抗旱栽培技术的研究;支持开展黄土高原有机旱作农业技术体系的构建与示范应用;支持建设有机旱作农业科研和生产试验区;
5、支持对丘陵山区小型农机、新能源农机、农业智能机器人等特色农业专用机械的研发;
6、支持主要农作物抗逆优质种质资源创新与发掘;
7、支持精量播种、低损割台、低损脱粒、高效清选、仓储虫霉防控等粮食节约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8、支持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技研究,支持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技术研究;
9、支持“乔灌草综合治理”相关技术开发应用;
10、支持设施农业提质增效、优势林果资源高效生产、畜禽健康养殖与疫病综合防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重要乡土树种草种种苗繁育以及生物农业等领域的关键技术与设备的研发。
11、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登记科研团队)与帮扶企业联合申报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忻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专业合作社等;入驻忻州市科创驿站的省内外科创团队,项目研究内容需与忻州科技需求相关。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在职、在岗或有合作协议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在申报时无在研或逾期未验收科研项目。
4、项目申报单位为私营企业(合作社)等性质的,只能同时申报一个项目,且在申报时无在研或逾期未验收科研项目。
5、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6、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供合作协议。
7、项目可研报告要明确以下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技术开发状况、现有产业规模。
(2)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规模、分阶段年度目标、项目完成预期目标等。
(3)技术可行性分析:包括技术路线、技术的合理性和成熟性,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本项目中的优势。
(4)项目投资预算:包括申请资金与自筹资金的具体来源和使用计划。
(5)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可研报告要严格按照提纲分段编写。
三、申报基本材料
1、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系统生成)。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等。
4、上年度财务报表。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以及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为合作单位的,提供合作协议及在职在岗证明。
6、其它能反映申报单位承担科研项目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利军 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电 话:0350-3399648
2025年度忻州市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5年度忻州市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研发计划围绕我市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医药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的科技需求,重点支持一批技术需求明确、具有重要社会价值的项目,着力提升科技对社会发展领域的引领与支撑作用。
一、支持领域
1、公共安全领域。支持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检测、控制和监测等技术与设备的研发,支持食品企业开展加工制造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攻关,支持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相关研究;支持灾害防控、监测、预报、预警以及灾害信息获取等领域的科技研究;支持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抗震减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领域开展科技研究。
2、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支持黄河流域、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重点包括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与治理等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塑料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的研发和应用;支持清洁生产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攻关。
3、医药卫生领域。支持地方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预防、检测、诊疗技术研究;支持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无偿献血、临床输血、经血液传播疾病防治的技术与设备研发;支持生物医药相关产品及技术开发;支持面向临床医疗、公共卫生实践,能够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临床诊疗技术和重大疾病防治水平的应用研究。
4、中医药现代化领域。支持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以及中医药诊疗技术和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研究;支持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研究;支持保健食品、功能食品、日用品及化妆品等中药大健康产品开发。
5、社会事业领域。重点支持文物保护利用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相关技术及产品的研发。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忻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专业合作社等;入驻忻州市科创驿站的省内外科创团队,项目研究内容需与忻州科技需求相关。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在职、在岗或有合作协议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在申报时无在研或逾期未验收科研项目。
4、项目申报单位为私营企业(合作社)等性质的,只能同时申报一个项目,且在申报时无在研或逾期未验收科研项目。
5、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6、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供合作协议。
7、重点支持具有实用性和推广价值的项目,对于纯理论性的探索和研究以及简单的调查统计项目不予支持。
8、项目可研报告要明确以下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技术开发状况、现有产业规模。
(2)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规模、分阶段年度目标、项目完成预期目标等。
(3)技术可行性分析:包括技术路线、技术的合理性和成熟性,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本项目中的优势。
(4)项目投资预算:包括申请资金与自筹资金的具体来源和使用计划。
(5)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可研报告要严格按照提纲分段编写。
三、申报基本材料
1、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系统生成)。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等。
4、上年度财务报表。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以及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为合作单位的,提供合作协议及在职在岗证明。
6、其它能反映申报单位承担科研项目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利军 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电 话:0350-3399648
2025年度忻州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5年度忻州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主要依托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及具有良好基础研究条件的企业进行,开展提升研发水平和技术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性、理论性和应用基础性科学研究,为构建我市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重点支持围绕忻州市产业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推进特色专业镇发展、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外来物种入侵防范、对新型毒品的鉴别及其防治技术研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领域开展的基础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项目申请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符合科研诚信要求。
2.申报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青年科研人员须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申请当年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项目申请人申报项目应与本人所获得的职称、学位对应专业领域相近。项目申请人为项目申请单位全职科研人员,且为所申请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仅限1人),需通过项目申请单位提出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4.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是在忻州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省、市级创新载体依托单位,或者是入驻忻州市科创驿站的省内外高校科研团队。项目申请单位还应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项目申请单位只能通过一个组织单位进行申报,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申请单位应承担项目主要工作并与合作研究单位在项目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研究内容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做到责权利清晰。项目申报期间合作协议书无须提交,留项目申请单位存档备查。
6.项目申报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请人、参与人、项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预防和杜绝套取、骗取资金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7.项目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切实担负起法人主体责任。组织单位要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8.项目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密内容。凡涉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研究,应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涉及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的,项目申请单位和组织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审查监督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限项规定
项目申请应符合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要求及本通知通用限项要求和拟申报类别的专项限制要求。
1、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内限申报1项基础计划项目。
2、项目申请人有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3、有逾期未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对已获得过立项资助的研究内容,除技术路线有明显创新优化或完成指标有显著提升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同时申报不同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5、项目处于实施或准备实施阶段,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系统生成);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负责人职称等资格证书证明,本单位任职或聘用证明;
4、有合作单位的,提供合作协议;
5、前期研究成果及相关业绩;
6、科研和财务管理制度;
7、其它认证、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四、联系科室及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李振庭 冯振宇 0350-3399646
2025年度忻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申报指南
2025年度忻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一批优秀科技成果项目在忻州落地转化,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忻州实践”迈出坚实步伐,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忻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重点围绕忻州市产业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推进特色专业镇发展、中医药强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文物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工作任务,支持自主可控技术推广应用,支持能够显著提高产业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或者能够形成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能够促进现代农业或者农村经济发展的技术成果在忻转移转化,鼓励“晋创谷·忻州”入驻企业转化省内外高校科技成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省驻忻企事业单位)。鼓励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技研发机构和风投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申报时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明确任务分工、相关投入、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等事项。项目成果应在本市内转化推广,支持形成标准研究成果。
2、项目负责人应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3、申报单位资产及运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4、转化成果须是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等或获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成果、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后形成的科技成果。
5、牵头单位是企业的,项目配套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1,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
6、项目处于实施或准备实施阶段,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系统生成);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营业执照;
4、有合作单位的,提供合作协议;
5、其它证明材料。
四、联系科室及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李振庭 冯振宇 0350-3399646
2025年度忻州市科技战略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科技战略研究专项的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科技战略的研究水平和服务决策效能,组织开展2025年度忻州市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类别和方向
本年度科技战略研究专项均为重点项目,研究课题围绕我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及科技创新驱动战略确定。申报时必须紧密围绕以下选题申报,不得改动项目名称。
1.忻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实施情况及问题研究
2.忻州市“十五五”科技创新指标体系研究
3.忻州市“十五五”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路径研究
4.忻州市“十五五”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5.忻州市“十五五”新技术发展路径研究
6.忻州市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平台策略研究
7.忻州市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研究
8.忻州市柔性引进科技人才助力产业发展策略研究
9.忻州市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策略研究
10.忻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路径研究
11.忻州市康养服务体系建设路径研究
12.忻州市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发展战略研究
13.忻州市创新产业链发展路径研究
14.忻州市杂粮产业区域公用品牌战略研究
15.忻州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路径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忻州市内依法注册、拥有独立法人单位(包括省驻忻企事业单位),或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其他研发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党政机关等,以及入驻忻州市科创驿站的省内外高校科研团队。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开展战略研究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条件、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
3.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三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理论基础或专业技能。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仅限参与1项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
4.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期为1年。在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时要提出科学、合理、具体且适于考核的绩效目标。专项研究成果需以研究报告、规划建议、政策建议、专报或登载发表于报纸、刊物等不同形式体现。报告、建议及专报需以正式函件报送对口部门,登载发表需保留原始材料。
5.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单位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组织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6.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各单位之间应当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组织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本年度计划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系统生成);
2.项目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3.企业需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
4.项目负责人学历、专业技能证书、任职或聘用证明或其它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5.其它能反映申报单位承担科研项目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联系科室及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联 系 人:郭建琴 景俊峰
联系电话:0350-3399649
2025年度忻州市创新人才团队专项申报指南
忻州市创新人才团队专项持续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立足我市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人才工作提质增效,服务产业发展、医药卫生、重点行业和学术前沿等,以我市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现有科研人员为核心,柔性引进省内外相关领域处于学术前沿、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先进理念的高端人才共同组建创新人才团队,为我市科技创新提质增效提供多层次的动能和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重点支持和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科创平台、科技型企业等现有科研人员吸引并柔性引进省内外高端人才共同组建创新人才团队。设立“晋创谷·忻州”专项,支持入驻科创团队和初创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聚焦我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以及杂粮深加工等传统产业,着眼于特种金属、法兰锻造、装备制造、集成电路和半导体等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医药卫生、文旅康养等社会服务体系,助力我市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合力解决前沿科学问题、工程技术难题、产业技术问题等。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忻州市内依法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省驻忻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科创平台、产业联盟等拥有高端人才的单位以及入驻忻州市科创驿站的省内外高校科研团队。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及实施内容相匹配的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
3.项目申报单位须科研诚信记录良好,对承担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予支持。
4.创新人才团队需由项目申报单位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拥有业内公认的学术水平,团队成员之间已经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
5.项目所引进的人才或团队需具备本领域、本行业内领先的技术水平和学术造诣,已经掌握或拥有一定的创新成果,研究方向具有优良的产业化前景,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具有重大创新价值,预期能为我市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组建的创新人才团队必须在项目申报单位开展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或学术需求的科技创新活动,双方需签订合作协议。
7.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8.项目可行性报告要明确以下内容:
(1)创新人才团队合作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技术研发或学术研究状况等;
(2)创新人才团队的阶段实施目标和预期效果等;
(3)项目投资预算包括申请资金与自筹资金的具体来源和使用计划;
(4)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系统生成);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4.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能证书或其它能反映团队成员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5.项目申报单位与引进人才或团队的合作协议;
6.项目团队所拥有的技术成果、学术研究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科室及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联 系 人:郭建琴 景俊峰
联系电话:0350-3399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