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晋中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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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解

【支持对象】

(1)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利用省级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等信息资源,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创新平台基地购买测试检测、科学数据、科技查新、生物(种质)资源等创新服务。

(2)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创新平台基地开展合作研发。

(3)企业购买除以上两类服务外的其他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

不属于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外观造型设计、概念设计、商标设计、广告设计等工业设计类服务;法定认定、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医疗服务、强制检测、大批量验货、商业性技术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专利(成果)、技术和设备(仪器)购置;超过服务提供方经营服务范围的;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和年费等国家专利局强制收费;已获得财政经费支持且以试验外协费等科目列支的科技创新服务。

【申报条件】

创新券支持对象为在晋中市域范围内依法成立,且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条件并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政策奖励】

兑现申请在5万元以内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助;兑现申请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一定比例方式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度创新券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申报程序】

(1)资格申请

申请创新券的企业登录山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网址为

http://218.26.228.127:11188/inno/)进行注册,在网上提交《山西省科技创新券申请表》;已经注册的企业更新相关信息,确认申领创新券。

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https://tyzc.chinatorch.gov.cn)注册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只需填报基础信息和入库编码,不再要求填报科技人员、科技投入、科技成果等信息。

(2)资格初审和复审

县级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山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进行初审;市科技局根据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审核应当在企业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完成后,即对企业发放5万元创新券。

(3)兑现申请

企业在创新或合作研发活动完成后,将服务或研发合同、支付凭证、结果报告、成效报告、企业承诺书等有关证明资料上传创新券管理系统进行兑现申请,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至所属县级科技管理部门,申请兑现初审;服务提供方或合作研发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信息确认,实现创新券绑定。

(4)兑现初审和复审

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对兑现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创新券兑现初审意见书》提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根据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报送的《创新券兑现初审意见书》和兑现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补助企业名单和补助金额,并择期在省创新券管理系统及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兑现

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发出兑现通知,进行创新券专项资金兑现。

【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创新券申请表(在注册完成后由创新券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加盖公章);

(3)研发或服务合同(协议)(双方须签字盖章,合同章须与发票单位章一致);

(4)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凭证,付费发票或事业单位收费收据);

(5)结果报告:包括服务或研发活动的内容、成果或结果以及各项费用明细等(服务方提供);

(6)成效报告:包括进行创新券服务活动所解决的具体问题、取得的专利成果或获奖情况以及在成本降低、技术水平提高等方面所取得的其他成效等(企业提供);

(7)《晋中市创新券(企业)承诺书》(见附件,须签字、盖章);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有,请提交)

【申报时间】

2023年7月5日——2023年11月10日

【政策依据】

晋中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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