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关于开展市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朔州经济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提升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行效能,强化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朔州市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推进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为抓手,着力解决现有平台功能交叉重叠、战略定位模糊等问题,通过资源重组、结构重塑和效能升级,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学科交叉协同创新、梯次布局合理有序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进一步聚焦战略性研究方向、强化特色优势领域、壮大高水平科研队伍,推动科技、教育、人才资源一体化配置,全面提升平台对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响应能力及对朔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作用,打造具有区域示范效应的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

    二、优化整合方案

   (一)优化整合对象

    此次优化整合对象范围为2023年之前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和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附件1)。

   (二)优化整合方式

    1.评估考察:对已批建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估,重点核查科研产出、人才队伍、成果转化及服务地方发展等情况。

    2.分类处置: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撤、并、转”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

    撤销:对长期未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依托单位变更未报备、运行管理不善或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平台,予以撤销;

    整合:对研究方向相近或依托同一单位的多个平台,原则上应进行优化整合,避免资源分散;

    转建:对符合省级创新平台建设标准且具备升级潜力的平台,支持转建为省级创新平台。

    三、相关要求

    请各科技创新平台及依托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朔州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评价表》(附件2)认真总结评估,积极配合考察工作,确保提供的数据、场地、设备等信息真实有效。优化整合结果将在工作完成后公示在市科技局官网。

    联系人:农创科 武斌

    联系电话:0349-2029435

附件1:朔州市2023年前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名单.xlsx

附件2:朔州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评价表.wps


朔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3日

附件1:朔州市2023年前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名单_市级技术创新中心.png

附件1:朔州市2023年前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名单_市级重点实验室.png

附件1:朔州市2023年前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名单_市级新型研发机构.png

附件2:朔州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评价表_0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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