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质效,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特优农业和有机旱作基地,建设具有晋风晋韵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基础支撑。
一、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稳中有增。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任务,开展整县整建制单产提升行动,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大力推广“滴灌+密植”技术,在中部地区扩大“一年两作、两年三作”种植模式试验。持续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深入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
(二)促进“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能繁母猪保有量保持在合理区间,持续抓好奶牛产业纾困,推进肉牛产业提质发展。支持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饲草料生产。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扩大冷凉蔬菜种植规模,推进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蔬菜、水果产量均超1200万吨。壮大林草产业,推动红枣、核桃等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培育壮大林下经济,发展林药、林菌、林畜、林禽、林蜂等产业。加快特优渔业发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多部门协同和全链条监管,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推动一产增加值增长4.5%以上。
(三)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严格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调剂管控。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统筹优化农用地布局,推进耕林优化试点。落实“大棚房”问题常态化监管,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优化耕地调查规则,统筹推进耕地恢复过渡期分类处置工作。规范设施农用地用地标准和用途监管。稳妥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和违规占用耕地复耕利用。分区分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15个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和具备灌溉条件的地块建设,开展“集中设计、分步实施”试点。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标准、流程及评估体系。优先开发具有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条件的轻度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
(四)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古贤山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建设中部引黄、小浪底等8大水网骨干工程。推动46个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建设。推进册田、夹马口、尊村、汾西、风陵渡等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现代化改造,强化高标准农田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衔接。落实农业灌溉电价、水价补贴,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采取“先建后补”模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建节水改造项目。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推动解决好河流两岸扬程在30米以内的旱地灌溉问题。
(五)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试点,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提升粮食产地烘干仓储能力,建设“平急两用”区域农业(农机)应急救灾中心。推进堤防达标提标,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农田沟渠修复整治,提升山洪沟防洪治理能力,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推进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全面提升“六个能力”,扎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六)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全面实施小麦、玉米、稻谷、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支持发展设施蔬菜、渔业等特色险种,提高理赔效率。发展“农业保险+金融信贷”服务模式。统筹抓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支持粮食加工业发展。
二、统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提高常态化精准帮扶质效
(七)优化完善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坚持五级书记抓常态化帮扶,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完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常态化保障机制,稳步提升保障水平,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养老保障等支持政策,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
(八)提升监测帮扶体系效能。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退出程序和办法,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健全农户“一键申报”、基层日常排查、部门大数据预警等精准识别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统筹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监测识别,由县乡统一组织入户核查、采集数据,参照国家统计标准规范收支核算口径,加强数据共享。综合评估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和自我发展能力,符合退出条件的有序退出帮扶,对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继续实施帮扶,对其他农户中存在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
(九)分类做好常态化帮扶。统筹抓好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兜底,以县为单位完善政策“工具箱”。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采取“以奖代补”“以效定补”等办法,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经营增收。规范帮扶项目资产常态化监管,分类纳入国有资产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强化就业帮扶,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支持就业帮扶车间提档升级,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聚焦大中型易地搬迁安置区,开展就业帮扶专项行动。
(十)支持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调整确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化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健全激励约束、发展状况统计监测和动态调整机制。壮大县域主导产业,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做好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山西行动。
三、深入实施农业“特”“优”战略,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十一)实施特优农业提质增效行动。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利用耕地、林地、草地、荒地、水域等资源,做好“土特产”文章。因地制宜发展小杂粮、黄花、鲜干果、冷凉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白酒、黄酒、陈醋、功能食品等特色产业。在适宜“一年两作”地区,采取粮菜轮作、粮药套种等方式,适度推广“高产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植模式。拓展提升“南果中粮北肉东药材西干果”五大平台功能,布局建设蔬菜商贸平台,新增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农业产业强镇5个。持续推动11个省级涉农专业镇、51个市级特优农业专业镇、14个农业类开发区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竞争有序、错位发展的格局。
(十二)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围绕“土、肥、水、种、技、机、绿”等要素,完善有机旱作农业技术体系。推行“一团队一基地”模式,建设有机旱作生产基地30万亩以上。稳步扩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供给,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矩阵,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有机旱作·晋品”品牌影响力。
(十三)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推广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连栋玻璃温室等设施,加快老旧低效设施升级改造,力争发展设施农业16万亩。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场和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实施肉牛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支持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建设和池塘设施渔业标准化改造。以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生产大县为重点,建设一批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和冷链集配中心。
(十四)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引进一批省外龙头企业、壮大一批本土企业,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培育“原料基地+中央厨房+物流配送”等模式,大力发展主食加工、净菜配送等业态,开发具有“晋味”特色的方便食品、休闲食品等。落实项目奖补、贷款贴息等政策,探索“竞争性分配”“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
(十五)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挖掘红色文化、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融合发展,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非遗旅游、研学游等新业态。加强乡村文物、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研究、保护,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有序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开展“乡村四时好风光”系列活动。推动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
(十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根据各地产业优势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增收。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依法依规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农房。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推动特色劳务品牌建设提档升级。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县,集中连片谋划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重点项目。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与联农带农成效挂钩机制,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方式。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做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源头预防和风险预警,动态清零欠薪案件。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电商平台下沉赋能,支持乡镇商贸中心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提升乡村e镇服务效能,继续实施农产品上行快件补助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研究建立省级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评价体系。
四、因地制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十七)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全面整治”,建设300个以上精品示范村、2500个左右提档升级村,探索建设11个省级乡村振兴片区。高质量推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推动国家乡村振兴工作联系点建设。
(十八)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推广“以奖代补”方式,分区分类稳步推动农村户厕改造,完善社会化管护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强垃圾收集点(站)、转运站运行和管护。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和村庄清洁行动。
(十九)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支持小型引调水等工程建设和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应配尽配,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2%。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有序推进村级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新改建农村公路2500公里,推进农村老旧公路改造、过窄公路拓宽和次差路段提升。健全农村客运稳定运行保障机制。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扩大农村及偏远地区5G网络覆盖范围。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二十)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质效。稳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根据人口变化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幼儿园,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持续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在15个县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升级版项目,持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开展“千名医师强基提能行动”,推进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质升级,持续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强化医疗联合体支撑作用,提升乡村医生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居家上门等养老服务。完善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精神障碍人员等的关爱和服务。
(二十一)系统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两山七河五湖”修复治理。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全面达效。加强黄河流域地下水超载区治理和黄河多沙粗沙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扎实推进“三北”工程六期建设,实施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加强质量评价、落地上图等闭环管理,推行新造林地封育等后期管护措施,完成营造林260万亩。强化采煤沉陷区、尾矿库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打击非标地膜生产销售,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处置体系。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加快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
(二十二)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扎实做好乡镇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着力提升乡镇(街道)党建办统筹组织能力。巩固提升村级组织运转质效,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农村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和村民自治机制。持续深化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开展党的创新理论“百人千场进万站”文明实践示范宣讲活动,推进“文艺赋美乡村”,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村字号”文体活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持续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综合整治。健全农村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强化农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遏制涉毒涉赌、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突出违法犯罪。完善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模式,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治保会建设。完善宗祠活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领域道路交通、有限空间、燃气、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安全风险。
五、强化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十三)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发挥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作用,加强组织协同,推进杂粮基因编辑、有机旱作、土壤改良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农业科技企业培育,鼓励重点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应用场景,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和科技小院模式。
(二十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调整完善短板机具目录清单,加快丘陵山区小型轻简适用机具、履带式收获机、杂粮和中药材等专用机具研制推广应用。优化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推进优机优补、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农机试验鉴定能力提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8.5%以上。
(二十五)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扎实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控经营风险和新增村级债务。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组建山西供销集团。
(二十六)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落实国家要求,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作用。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导集体林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十七)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县域为统筹单元,选择有实施需求并具备实施条件的乡镇,合理划分实施单元,综合运用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谋划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文化传承保护等项目。在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前提下,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
(二十八)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用足用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推行“拨改投”“补改投”等模式,支持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等领域。设立特优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激励作用,推动金融机构特别是省属金融企业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投放。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续贷支持力度。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
(二十九)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实施乡村人才振兴“1513”群雁行动,加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和乡村治理人才培育,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2万人。支持涉农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推进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十)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建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加大“三农”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各级党政干部抓“三农”工作本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按规律办事,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优化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优良作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