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民营经济促进法》普法宣传讲师团成员和志愿服务者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已于2025年4月30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做好普法宣传相关工作,现面向省内高校、律所等相关单位和机构征集讲师团成员和志愿服务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能自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

法律素养好: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法律实务经验。

表达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严谨务实的科学精神,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愿意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普法宣传公益活动。

报名条件: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行政管理的专家应为正处及以上职务层次)或已取得法学或经济学博士学位或从业十年以上且有民营经济工作经验的律师,有较高学术造诣,长期从事法学、经济学等相关领域工作;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相关工作和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工作内容

讲师团:参与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普法宣传册等资料;深入各级机关、各类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讲座、培训等宣传活动。

志愿服务者:协助讲师团成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如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活动等;参与“三进四送”送法律入企业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宣传工作;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三、报名方式

请于 2025 年 5月 15 日前将个人情况(附表1、附表2)、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发表的相关论文或研究成果等)发送至指定邮箱myjgh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普法宣传讲师团(或志愿服务者)报名 + 姓名 + 所在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四、组织管理

对入选的普法宣传讲师团成员和志愿服务者,将颁发聘书或志愿服务证书;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研讨等活动,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工作评价机制,对表现优秀的讲师团成员和志愿服务者进行表彰。

联系人:史丽娟   0351-5607198

附件1:《民营经济促进法》普法宣传讲师团成员和志愿服务者报名申请表.wps

附件2:《民营经济促进法》普法宣传讲师团成员和志愿服务者信息汇总表.xlsx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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