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晋企发〔2023〕60号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以下简称《通知》),拟在全国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蓝佛安书记就开展此项工作专门作出批示:“积极推荐,做好试点,以点带面”。为及时推动开展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拟申报试点城市应为企业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示范带动性强,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地级市及以上的城市。我省拟推荐1个试点城市。
  二、方案编制
  拟申报试点城市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编制本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模板见《通知》附件1),将制造业关键领域的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试点的重点方向,在重点行业领域(见《通知》附件2)中进一步确定具体细分行业开展试点。
  三、工作要求
  (一)有申报意愿的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吃透《通知》精神,按省领导批示抓好落实。要确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系人各1名,填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联系回执表,加盖公章后,于6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小企业局及省财政厅。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由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光盘刻录)各一式两份于2023年7月12日前上报省小企业局、省财政厅,PDF扫描版发送于指定邮箱。 

  联系人:省小企业局  白泽林 17636165124
      省财政厅   李江为 13834529944
  邮 箱:省小企业局  sjfwtxc@163.com
      省财政厅   ljw13834529944@163.com


  附件: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2.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联系回执表.doc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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