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长政函〔2025〕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探索数字技术赋能中小企业的“长治模式”,推动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到2026年10月,聚焦非金属新材料制造业、先进成套设备制造业、智能电力设备制造业、绿色化工新材料制造业等四个细分行业,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高质量完成数字化改造。完成四个细分行业不少于575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和上云用云,同时数字化水平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

高要求构建数字化改造服务体系。培育优质数字化服务商39家,打造“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132个,评选通用性强的“小快轻准”解决方案及产品标准包4个。组织开展政策宣贯会、数字化转型培训会等活动,培训数量不少于2000人/次。

高标准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遴选“链式”数字化转型模式12个、标杆企业20家,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36个,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20个。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

1.建立线上服务平台。搭建长治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N个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政策推送、供需对接、项目申报、资金兑付、评测验收、专项培训、应用推广和成果展示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遴选数字化转型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开遴选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级智库,对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全流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有效控制,推动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3.遴选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不少于39家优质数字化服务商,建立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结合试点工作服务成效,动态调整服务商名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4.摸底试点企业清单。聚焦四个细分行业,开展全面系统摸底,结合试点目标,分批次确定试点企业名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二)推动试点企业改造

5.开展数字化咨询诊断。组织数字化服务商深入试点企业开展诊断咨询服务,编制形成企业数字化咨询诊断报告,建立“一企一档”。(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6.实施数字化改造。由各细分行业总集成商牵头,会同数字化改造服务商,针对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与个性需求,采用“一企一策”的模式,制定可落地的转型实施方案,确保企业改造后达到数字化水平二级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7.引导企业上云用云。支持中小企业加快传统制造业务上云、设备上云和数据上云,实现数据的全面贯通与业务的深度协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8.构建产品供需适配库。围绕细分行业共性和企业个性需求,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的要求,公开征集“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创建细分行业供需适配库。(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9.组织数字化转型评测验收。试点企业改造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机构科学评价企业改造成效,完成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定级,出具验收报告及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认定结果。评测验收结果作为试点企业资金兑付、数字化服务商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快标杆复制推广

10.遴选标杆示范项目。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实施成效突出的行业标杆企业、一批服务优秀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一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分阶段组织开展标杆示范项目评选工作,引导同行业中小企业“看样学样”。(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1.总结“链式”转型模式。鼓励“链主”企业通过订单牵引、数智赋能、生态建设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形成不少于12个“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2.复制推广转型经验。科学总结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成效,充分发挥标杆的示范引领和典型案例的辐射作用,实现“试成一批、带动一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四)构建数字化转型生态

13.夯实数字化转型安全根基。推动试点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等国家标准贯标,不断增强中小企业数字化安全管理意识。(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面向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分职业、分专业、分等级开展规范化培训,培养一支既懂产业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15.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及重点领域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压力。(责任单位:人行长治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市工信局)

三、推进计划

(一)准备阶段(2025年12月前)

2025年12月前,建立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目标、工作任务;制定政策性文件;征集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组建数字化转型专家库;开展试点企业全面摸底调研;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推进首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

(二)实施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7月)

2025年12月—2026年1月,组织开展首批试点企业评测验收;推进第二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做好试点工作中期总结和中期绩效评价。

2026年2月—5月,推动第二批试点企业评测验收及第三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

2026年6月—7月,组织第三批试点企业评测验收;开展标杆评选。

(三)总结阶段(2026年8月—2026年10月)

2026年8月—10月,总结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长治模式”,完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终期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组,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建立市县两级联动机制,市工信局,各县、区及长治高新区、经开区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本行业、本区域内试点企业数转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数转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强化资金统筹

统筹中央财政资金,提高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资金配套支持力度。对于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市县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强化与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联动,创新使用贷款贴息方式,支持企业加大改造投入。

(三)强化生态协同

由市工信局牵头,联合国家级智库支撑团队、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金融团体等专业机构,常态化组织开展政策宣贯和供需对接活动,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人才培育、供需对接等方式,全力做好试点保障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召开推进会议,通报工作进度,强化分析研判,指导督促试点行业企业开展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实施标准及时调整、更换服务商和试点企业。


附件:1.长治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总体目标.wps

附件2:长治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计划.wps

附件:1.长治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总体目标_01.png

附件2_ 长治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计划_0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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