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检验检测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员队伍管理,全面提升技术评审工作质量,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就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1.2023年通过能力考核的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

2.尚未取得资质认定评审员证书,拟参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的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3.相关领域技术专家。

二、人员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61年6月30日后出生)。

2.评审领域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内(参照总局制定的“一单一库”)。

3.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熟练运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开展评审工作。

4.新申请评审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检验检测及其相关管理工作5年以上,能保证评审时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5.新申请技术专家应具有本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及以上,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和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

三、提交材料

(一)新申请评审员及技术专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首次/延续换证申请表》(附件1),包括申请表说明中要求的附件资料。

2.《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3.《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二)参加能力考核的评审员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2.《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以上资料(含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请务于3月15日前上报省局行政审批管理处,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未经单位盖章推荐人员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四、考核方式和内容

本次考核包括新申请评审员、技术专家和2023年通过能力考核的评审员,统一参加考前集中培训、能力考核。新申请评审员、技术专家和申请晋级主任评审员需参加面试。

1.集中培训。省局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中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程序、方法、技巧及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等。培训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能力考核。采取理论和专业知识闭卷考试的方式,成绩达7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成绩未达合格标准的,不纳入省局资质认定评审员库。

3.面试。新申请评审员、技术专家和申请晋级主任评审员(取得评审员证书5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且累计参加技术评审不少于20次的评审员)须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五、其他要求

1.为方便人员信息汇总,请微信扫描《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下方二维码,按要求逐项填写,并于3月15日前完成填报,不按时按要求完成填报,将不予受理。

2.请各市局通知辖区内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积极推荐来自检验检测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训。省局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择合格人员纳入资质认定评审员库。

3.省局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及食宿费由省局承担。

联系单位: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宗嘎

联系电话:0351-7680159

电子邮箱:sxpsyhzpx@126.com

地址邮编: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处(030006)

附件:

1.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首次/延续换证申请表.docx

2.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信息登记表.docx

3.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汇总表.doc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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