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吕科函〔2026〕14号

各县(市、区)工信和科技局(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科创办),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决策部署,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文件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6〕160号)和山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6〕4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6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评工作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

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企业信息填报

企业自即日起可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填报信息,2026年8月31日截止。省级主管部门于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

系统关闭后,将不能再填报企业信息,请注意填报时间,及时按要求填报。

三、评价工作流程

吕梁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完整性和指标条件符合情况确认工作,核实相关异议、投诉、举报信息,认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一)对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 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主管部门在评价系统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评价系统公告。

(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开展实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知识产权数量为0的企业;

3.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

4.近三年曾有过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5.首次参评的企业。

(三)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在每批次企业公告入库后,组织评价机构开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每批次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重点核验指标异常、数据矛盾、突增突减等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原则上被抽查企业不含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已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为条件直接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同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经抽查符合条件)三年内仅抽查一次。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吕梁市科技局高新科:0358-3368459

五、社会监督电话

严格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和程序开展评价工作,践行“阳光政务”理念,并将评价工作纳入科技监督范围,现向社会公开吕梁市科技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监督电话“0358-336880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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