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晋中市博士工作站建设方案》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156”战略举措,深化市校协同创新发展,加快“博士大讲堂”向“博士工作站”延伸拓展,稳步推动我市博士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对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助力作用,结合我市市校协同工作实际,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晋中市博士工作站建设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4月7日,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晋中市科技局反馈。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41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大楼晋中市科技局平台建设和校企合作科912室

电话:0354-3260071


附件:晋中市博士工作站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晋中市科技局

2026年4月1日

晋中市博士工作站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156”战略举措,加快市校协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科教人才资源优势,以服务产业升级和行业发展为导向,以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为纽带,全力推动博士工作站建设,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能源转型、产业升级、适度多元发展,重点支持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企业和教育、医疗卫生、文物保护等社会民生领域企(事)业单位,搭建集聚技术攻关、人才培养、服务咨询等多种功能的博士工作站。按照“一年见效、三年成势、长期坚持”的工作思路,2026年,启动重点行业领域站点建设,促成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深耕三年,拓展延伸,博士工作站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在此基础上,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打造具有晋中特色校地合作品牌,充分发挥博士工作站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建设条件

(一)建站企(事)业单位需具备“五有”条件:

1.有创新需求:企业有明确的技术需求或新产品研发需求;事业单位有明确的教育、医疗卫生、文物保护等社会民生领域的创新需求。

2.有科研团队:企(事)业单位内部设有专门从事产品研发、技术开发、实验研究等科创活动的人员,有团队人员配合进站博士工作。

3.有资金保障:企(事)业单位有必要的博士工作站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支持。

4.有建站场地:企(事)业单位为进站博士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生活保障。

5.有管理机制:企(事)业单位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研发转化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进站博士应为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职工,与建站单位无人事隶属关系;进站博士由领衔博士及团队组成,团队结构合理,成员不少于3名(博士不少于1名)。拥有5名及以上团员(其中,博士不少于3名)的,择优推荐省博士创新站。博士原则上作为领衔博士仅能进驻一家工作站,但可同时作为团队成员进驻其他工作站。

(三)建站单位与进站博士签订博士工作站共建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

(四)鼓励我市已获认定的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及各行业领域中已挂牌的博士工作站类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三、责任分工

市科技局、市科协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博士工作站建设,负责全市博士工作站的备案工作,指导督促、跟踪管理博士工作站建设,确保高效运行;负责日常信息汇总、报送和相关会议组织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领域事业单位的建站意向摸排及相应博士工作站的组织推荐和日常指导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工业领域,重点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信创、数字经济等行业从业企业的建站意向摸排及相应博士工作站的组织推荐和日常指导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领域,重点包括种业生产、食品加工、中药材种植和加工、现代种养殖等行业从业企业的建站意向摸排及相应博士工作站的组织推荐和日常指导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包括现代中药产业、生物医药、康养产业、功能食品生产、医疗器械生产等行业从业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建站意向摸排及相应博士工作站的组织推荐和日常指导工作。

市能源局负责能源领域,重点包括煤炭生产、智能矿井建设、煤炭清洁生产利用、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等行业从业企业的建站意向摸排及相应博士工作站的组织推荐和日常指导工作。

各县(区、市)和开发区、农高区牵头推进本区域博士工作站建设,负责建站单位和博士意向摸排、组织推荐、日常管理、服务保障,协调解决运行中的具体问题,落实本区域博士工作站支持政策,鼓励建站单位开展建站工作,对成效突出的予以重点扶持。

进站博士团队严格遵守建站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按协议约定完成科研项目、工作任务,自觉维护博士工作站形象,积极参与工作站组织的技术攻关、人才培养、服务咨询等各类科创交流活动。进站博士派出单位积极参与、配合我市博士工作站建设,选派优质博士人才资源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助力打造晋中校地合作创新品牌。

四、工作程序

(一)摸排

各县(区、市)和开发区、农高区聚焦域内产业链、专业镇、特色产业集群及优质中小企业和社会民生领域企事业单位摸底建站意向,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市直部门结合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特点开展建站意向摸底,意向摸底情况报工作专班办公室。

(二)培育建设

市直部门会同各县(区、市)和开发区、农高区,根据摸排情况针对性开展工作,紧扣“五有”建站条件要求,加强指导协调服务,推动企(事)业单位与博士团队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

(三)备案

博士工作站采取备案制管理模式,由建站企(事)业单位与进站博士联合填写备案信息,经县(区、市)和开发区、农高区科技部门、科协联合组织推荐或相关市直部门组织推荐后,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备案。组织推荐单位根据备案通知要求,对备案材料严格初审把关,工作专班办公室认真审核备案,备案后强化跟踪管理,确保“真合作、做实事、出实效”。

(四)跟踪服务

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基础条件、科研实力和发展潜力等,市、县两级对博士工作站采取梯次培育方式,分基础培育、重点提升、示范引领三类进行动态管理。基础培育类主要为未建站企(事)业单位,市、县两级对其强化建设指导、补齐发展短板,争取早日建站;重点提升类主要为已备案的工作站点,市、县两级聚焦企(事)业单位与博士团队现阶段合作成效,强化创新平台、项目课题、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赋能,帮助其发展壮大;示范引领类主要为已取得一定成效的工作站点,市、县两级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建设模式,推动形成“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示范一批”的梯次发展格局。同时,对跟踪服务中发现的不再具备运行条件的站点,由各组织推荐单位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后,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备案资格,推动博士工作站建设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博士工作站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形势、解决问题,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层级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担当

各县(区、市)和开发区、农高区要高度重视,把博士工作站建设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承接博士工作站的建设工作,对运行规范、合作成效突出、模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予以重点扶持。市直部门要聚焦各自分管行业领域,做好博士工作站的摸底、指导、推荐工作。高校要持续配合做好博士工作站建设,选派优质博士人才资源与我市深化合作。

(三)建立激励机制

市政府把博士工作站建设作为市校协同创新发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高校积极性。对运行规范、成效突出的站点,优先推荐申报山西省博士创新站等省级平台,支持其深化产学研用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于成效突出的进站博士,在晋中英才等人才计划中予以优先支持。各县(区、市)和开发区、农高区要建立闭环管理机制,从服务成效、企(事)业单位满意度、成果转化等维度对博士工作站进行评价,确保行动落地见效。


订阅标签:      科技 晋中市 其他 项目征集 博士工作站
                        该类型已订阅

很抱歉,暂无相关信息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申报
    立即评测
  • 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申报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2 0981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