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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2022年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

支持对象

各类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众创空间、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扶贫创业园、退伍军人和大学生创业园等;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


申报条件

(1)经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县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2)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与运营主体明确,申报主体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的财务制度和会计账簿,建设和运营资金有保障,生产经营具有可持续性。

(3)入驻(带动)企业户数。工业园区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户数10户以上,其他园区型、楼宇型和物流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户数达25户以上;高校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含创业团队)户数30户以上;龙头企业(平台)带动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带动)企业(含直接带动的创业团队、内部员工创客团队)户数30户以上;商务秘书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工商登记企业地址落户)企业户数500户以上;文创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带动)企业(含民间艺人或其工作室)30户以上;扶贫带动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带动)企业(含贫困农户)30户以上。所有类型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内小微企业数占入驻企业总数的80%以上。

(4)场地属于租赁的,租赁年限至少在5年以上且承租方必须有资金投入。场地属于委托经营的,被委托方须提供委托经营的协议(合同)。

(5)产业类型。包括工业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信息网络、大数据、军民融合、文化创意、健康医养、旅游体育等新兴产业和设计、研发、科研、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6)有较为完善的扶持创业优惠政策,特别是对入驻企业有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有小微企业创业辅导服务机构,服务业绩明显。

(7)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须至少具备以下服务功能中的三项:

① 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

② 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

③ 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

④ 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

⑤ 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

⑥ 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

⑦ 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

⑧ 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

以上服务能力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我市贫困地区申报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认定条件中的入驻企业户数可放宽至原标准的70%,其他有数量指标的条件放宽至原标准的50%。


政策奖励

政策扶持


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申报材料一式2份,上报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心产业指导科。

(2)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遵从自愿原则。申报主体向当地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资料、现场考察、行文推荐;市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发文认定。


申报材料

(1)临汾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请表。

(2)入驻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的小微企业名单、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及营业执照影印件。

(3)申报主体(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或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发展规划。

(5)县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认定文件。

(6)小微企业双创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开展公共服务的证明材料(文件、照片、人员签到表等)。

(7)县级人民政府或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制定的入驻企业优惠政策措施(包括厂房、场地租金优惠等)及相关印证材料。

(8)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9)提供申报主体的财务制度、财务人员名单及申报截止日期上月度的基地纳税财务报表。

(10)本年度截止申报期之前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专项审计报告(包含双创基地建设投入、服务成本、入驻企业户数等情况)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具有可查询的条形码。

(11)申请认定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周边租金询价表。

(12)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和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13)《临汾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初审表》(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盖章后与基地资料一并装订)。

(14)《临汾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现场考察表》(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盖章后与基地资料一并装订)。

申报材料(封面蓝色)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有目录和页码(插页不编页码),每项内容要用粉红色插页隔开并与申报条件相符(以上第六项中,基地开展的公共服务要用蓝色彩页隔开并注明相应的服务项目),印证材料要详实准确、有据可查。


申报时间

2023-01-01 至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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