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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集聚发展试点申报

支持对象

1. 产品集聚。依托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等实体商业设施,以及高铁站、飞机场、高速服务区、口岸等交通枢纽商业配套设施,打造老字号产品集合店;依托电商平台、居民生活服务平台开设老字号线上专营店、专题频道,与电商直播基地、文创设计中心等新业态联动,推动产品研发、联名合作、场景创新深度融合。

2. 品牌集聚。依托步行街(商圈)、特色商业街区、产业园区及线上平台等多维载体,打造一批老字号品牌旗舰店、总部基地、品牌空间,与首发首秀首展、城市艺术空间、市民中央厨房等新型业态融合发展,通过空间集聚与资源整合,强化品牌叠加效应。推动老字号与国货“潮品”、时尚潮牌、国际品牌开展联名合作,实现以老带新、以新促老。

3. 文化集聚。立足地方商业、文化和旅游特色资源,挖掘老字号品牌价值、文化内涵,在博物馆、图书馆、公园景区、历史建筑等设施中打造老字号文化体验空间、专题展示空间,营造“可观、可感、可购”的文化消费新场景,构建老字号常态化文化传播平台。

4. 行业集聚。聚焦老字号相对集中的食品、餐饮、中医药、工艺美术等行业,深度挖掘行业共性特点与发展需求,组织老字号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领域开展协作,联合发布行业标准、举办专题活动,面向消费者打造行业展示空间。充分发挥老字号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带动力和国际竞争力的老字号产业集群。

5. 出海集聚。整合跨境服务机构、联动境外服务平台构建多方协同的老字号出海服务机制,组织老字号企业组团参与国际展会、商贸交流活动,探索设立老字号海外展销中心、海外仓配体系与跨境电商专题频道;在海外商圈、文旅地标设立老字号产品集合店、品牌旗舰店等,助力老字号实现从“走出去”到“融进去”的可持续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老字号品牌集群。


申报条件

1. 产品集聚。依托线下实体商业设施、交通枢纽或线上电商平台,打造老字号产品集合店、展示专区等,构建以产品为中心的老字号集聚发展平台。试点方向如下:

(1) 定量参考

① 产品数量:线上线下门店入驻中华老字号、地方老字号总数不少于30个,其中中华老字号品牌不低于10个,老字号产品数量不低于50款。

② 空间规模:线下门店实际经营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③ 活跃成效:定期开展主题营销活动,持续推出创新产品。

(2) 定性参考

① 空间设计:整体布局应体现老字号文化特色,彰显传统美学与现代设计理念的融合。

② 服务标准:建立统一的服务规范体系,提供专业导购、文化讲解等高品质服务。

③ 运营创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面向消费者的精准服务体系,具备持续运营能力。

2. 品牌集聚。依托步行街(商圈)、大型展馆等线下载体及线上平台,打造老字号品牌集聚区、总部基地、品牌空间,构建以品牌为中心的老字号集聚发展新业态。试点方向如下:

(1) 定量参考

① 品牌数量:线上线下载体入驻中华老字号、地方老字号品牌不少于30个,其中中华老字号品牌不少于10个。

② 空间规模:线下载体老字号专属展示或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③ 活跃成效:定期举办品牌联动活动,推出联名产品。

(2) 定性参考

① 规划引领:制订科学的品牌发展规划,促进老字号品牌间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

② 形象建设:建立统一的形象IP,整体环境设计应体现品牌特色和文化内涵。

③ 服务体系:构建专业化运营服务团队,提供品牌孵化、营销推广等增值服务。

3. 文化集聚。打造“可观、可感、可购”的老字号文化体验空间、专题展示空间,构建以文化为中心的老字号集聚发展新场景。试点方向如下:

(1) 定量参考

① 空间规模:面积一般不低于200平方米。

② 品牌数量:入驻中华老字号、地方老字号品牌不少于30个,其中中华老字号品牌不低于10个。

③ 活跃成效:客流量稳步增长。

(2) 定性参考

① 文化展示:系统梳理并展示老字号发展历程、工艺技艺与文化内涵,建立完整的文化展示体系。

② 创新融合:推动老字号传统技艺与现代设计、数字技术相结合,积极开发老字号主题文创产品,实现传统文化的创新性表达。

③ 运营管理:建立专业化运营团队,制定完善的服务流程和安全保障措施。

4. 行业集聚。聚焦老字号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推动发布行业标准,建设行业协同发展平台、公共空间等,构建以行业为重点的老字号集聚发展新模式。试点方向如下:

(1) 定量参考

① 品牌数量:引入同行业中华老字号、地方老字号品牌不少于30个,其中中华老字号品牌不低于10个。

② 成果产出:每年实现不少于5项围绕文化、技术、品牌、产品等方面的应用成果(如标准、活动、专利等)。

③ 空间规模:线下空间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2) 定性参考

① 生态构建: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② 资源整合:构建完善的产业协同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发展生态。

③ 技术融合:推动传统技艺传承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具备持续的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5. 出海集聚。构建多方协同的老字号出海服务机制,通过产业链协同创新,带动形成以出海为特点的老字号集聚发展新模式。试点方向如下:

(1) 定量参考:

① 品牌数量:线上线下服务中华老字号、地方老字号品牌不少于30个,其中中华老字号品牌不低于10个。

② 空间规模:线下载体实际经营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③ 活跃成效:定期组织老字号企业组团参与国际展会、商贸交流等活动,推动老字号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2) 定性参考:

① 服务体系:构建涵盖咨询、物流、营销、知识产权等核心环节的全链条出海服务体系。

② 文化融合:推动老字号产品在海外的本地化适配,建立跨文化传播体系,实现从产品输出到品牌认同的升级。

③ 模式创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抱团出海”模式,具备持续拓展国际市场的能力。


政策奖励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申报单位构建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长效管理架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等对试点工作予以支持,及时跟进试点工作进展成效,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申报程序

1. 编制试点方案。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有意愿的单位参与试点申报,并指导申报单位编制《老字号集聚发展试点申报书》,围绕产品、品牌、文化、行业、出海等一个或多个方向,科学谋划老字号集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试点内容和保障措施等。

2. 开展试点申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老字号集聚发展试点方案进行审核,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书面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寄送商务部。商务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批确定试点名单。

3. 抓好试点实施。试点单位应根据试点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具体任务、明确工作分工、有序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进度和质量。要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学习借鉴品牌培育、业态创新及出海拓展等方面的成功实践,支持院校、智库、行业协会等机构参与试点工作,提供服务支撑。

4. 加强总结推广。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进试点工作进展,研究分析老字号集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工作举措,总结典型经验。积极组织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展示老字号集聚发展试点成果,进一步推动老字号聚企成势、抱团发展。


申报材料

《老字号集聚发展试点申报书》:

1. 基本信息;

2. 工作基础:申报单位简介、经营现状、在所属行业代表性等基本情况,以及在老字号领域取得的工作成效;所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线下主体需提供地理位置或四至范围。

3. 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试点任务、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预期社会经济效益,保障措施及长效机制等。


申报时间

2026-03-19 至 2026-04-30

其他

试点申报单位要制定详细建设方案,重点跟踪客流量、营业额、老字号品牌数量及占比、消费者满意度等核心指标。要筑牢安全底线,对入驻的老字号品牌加强质量管理,及时防范处置影响老字号品牌声誉的行为,明确治安消防、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等流程与责任分工,提升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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