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2021年度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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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解

【支持对象】

本年度申报计划包括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和软科学计划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应为晋中市域范围内依法成立的、财务制度健全、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合作社,驻地高校、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以及市域范围内省级及以上各类创新载体、市级及以上专业协会、山西智创城4号基地。

(2) 申报项目应符合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单位需按照指南要求提交真实、客观的申报材料。

(3)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基础条件及能力。

(4) 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为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的,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需与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书),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内容。

(5) 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应具有产学研合作协议或项目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

(6)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立项:

① 转型综改示范区、国家农高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三块 “金字招牌”中涉及的能源革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特色产业提质升档,有机旱作和功能农业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

② 涉及新冠肺炎诊疗技术、药物研发及检测试剂研究的。

③ 主持或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起草或制定工作的;其他列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的;省“三晋英才”、市级551人才牵头实施的。

④ 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奖励性后补助的。

【申报要求】

(1)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涉及医疗卫生方面的重点研发计划可延长至3年,软科学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2) 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部门进行申报,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重复、多头申报。

(3) 项目申报单位已获得市级项目支持,尚未验收(结题)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4) 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不得超过两项;项目期满应验收(结题),但尚未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5) 项目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项目立项后,原则上总投资不再调整,资助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补齐;申报单位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的,自筹资金部分不低于总投资的50%。

(6) 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7) 软科学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据实使用,但不得超出《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发〔2018〕40号)文件规定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范围。

(8) 涉密项目按照有关保密要求办理。

(9) 本通知内容由晋中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具体解释。

【政策奖励】

重点研发(农业)计划采取事前资助方式予以支持;重点研发(工业)和重点研发(社会发展)计划在采取事前资助的同时,试点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类的成果推广项目采取奖励性后补助和事前资助两种方式予以支持:

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乡村振兴科技专项)采取事前资助方式予以支持。

软科学计划采取事前资助方式予以支持。

【申报程序】

(1) 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网址: https://218.26.86.203:8080/dsstpmmp/)。

(2) 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在线生成的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除《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外,申报材料和附件按顺序简装成册,一式3份签字盖章后由组织单位集中报送;涉及经济效益证明和财务数据的,应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章。

【申报材料】

(1) 晋中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材料

① 《晋中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或《晋中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奖励性后补助)申报书》。

② 奖励性后补助提供已完成项目工作总结及技术总结;事前资助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 《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

④ 相关附件:

1)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为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的提供聘用合同(聘书)。

2) 产学研合作项目需提供技术合作协议或项目研发合作协议。

3) 奖励性后补助(工业)项目提供知识产权、新产品测试、技术标准、科技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 奖励性后补助(社会发展)项目提供成果材料(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药品批文、科技奖励证书等),医院成果材料可为专业学术著作、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国家级学(协)会学术交流论文集收录论文。

5) 奖励性后补助项目提供项目开支审计报告以及项目开支辅助账。

6) 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 晋中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申报材料

① 成果推广方面

1) 《晋中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奖励性后补助)-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或《晋中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2) 奖励性后补助提供已完成转化项目工作总结及技术总结;事前资助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

4) 相关附件:

a. 成果材料(成果鉴定证书、科技奖励证书、专利证书及缴费收据、品种审定证书等、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b. 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明及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为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的提供聘用合同(聘书)。

c. 奖励性后补助提供在中国会计师协会备案的项目开支和经济效益审计报告以及项目开支和经济效益辅助账。

d. 奖励性后补助提供转化推广应用相关材料(技术转让合同、产品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推广应用及经济效益材料、取得相关成果等)。

e. 特殊行业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

f. 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② 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乡村振兴科技专项)方面

1) 《晋中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乡村振兴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

4) 相关附件,主要包括:

a. 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明;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为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的提供聘用合同(聘书)。

b. 上年度财务报表。

c. 项目示范推广的成果评价证明材料。

d. 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 晋中市软科学计划申报材料

① 晋中市软科学计划项目申报书》。

② 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 《晋中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

④ 相关附件

1) 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或学位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为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的提供聘用合同(聘书)。

2) 曾获专利、成果、奖励等证明材料。

3) 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受理时间】

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1月26日---3月17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3月18日---3月24日;

【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晋中市科技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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