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工作的通知

省有关单位,各市数据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工智能+”战略部署,加快培育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强化数据要素高效供给,树立行业应用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赋能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征集领域。主要面向但不限于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商务领域、人力资源、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智慧驾驶、具身智能、生物制造等创新领域的高质量数据集。

(二)申报主体。在山西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申报单位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多家单位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三)数据集质量要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是指经过系统化的采集、汇聚、清洗、标注等全流程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并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行业数据集合。根据数据所蕴含知识类型,可分为行业通识数据集和行业专识数据集。数据集可包含结构化数据、文本、视频、音频、图形图像等多种模态,数据规模原则上应达到TB级。数据集应为已建成或在建项目,具备实际业务应用场景,并在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应用示范性以及动态更新机制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组织实施

请省有关单位、各市数据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填报。

(一)申报材料

1.《山西省高质量数据集申报书》(附件1)

申报书由基本信息表和申报材料正文两部分组成,申报单位须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

2.《XXX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汇总表》(附件2)

各推荐单位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按附件2格式汇总,形成本单位统一的推荐清单。

(二)支持措施

对入选的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高质量数据集,省数据局将在供需对接、资源协调、场景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并择优推荐至国家数据局。同时,推动其入驻国家高质量数据集管理服务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登记,试点数据产权登记,支持在数据交易中心上架,多渠道实现推广应用与价值释放。

三、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前将附件1报送至所属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经初审汇总形成附件2,并于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前将全部附件1与附件2的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zkjhjcssjsc@163.com。

联系人:冯丹妮 0351-7676117

附件:

1.山西省高质量数据集申报书.wps

2.XXX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汇总表.wps

山西省数据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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