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专业镇提质升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省级重点专业镇,促进要素集约、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集群能级。优化专业镇产业布局,引导资金、产能、人才等各类要素资源向专业镇集聚。获评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省级特色专业镇予以300万元奖励。围绕产业竞争力、优质企业培育、创新能力、转型发展、公共服务等指标,构建专业镇发展水平评价体系。评价优秀的专业镇,对专业镇内建成投产、设备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主导产业发展项目予以定额奖励,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100万元,每个专业镇统筹安排300万元。鼓励各市县设立专业镇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专业镇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鼓励专业镇面向共性制造需求建设一批共享工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满足设计研发、加工制造、检验检测等共性需求。对省级重点专业镇的设计研发、检验检测、计量标准、产业信息、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照项目设备投资(含软硬件投资)的30%予以奖励,最高支持额度1000万元。鼓励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按照服务企业合同金额的50%予以平台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20万元,累计最高支持额度2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财政厅和各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市政府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二、支持企业壮大。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对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首次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对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年度新增贷款,按照贷款实际发放金额予以贴息,贴息额度为单笔放款本金金额×1.5%×(贴息时间段的实际付息天数/365),不超过年度利息发生额的80%,每户企业最高支持额度100万元。对符合技改资金支持政策营收进档奖励的专业镇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支持专业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自建项目、贷款贴息、订单补助、农产品精深加工设备购置等方面,按规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三、鼓励融通发展。推行“1+N”结对帮扶行动,支持专业镇内每家规上企业帮扶2—3家规下企业,利用龙头企业技术、资源、管理等优势,破解中小企业技术难题,推动专业镇企业抱团发展。鼓励省属国企与专业镇企业加强合作,引导省属企业扩大在县域的产业布局,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国资委)

四、强化科技创新。鼓励专业镇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支持专业镇与科研院所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专业镇针对共性技术需求探索众筹科研,组织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创新平台、社会机构等各类主体共同筹集资金开展联合攻关。对专业镇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支持改造升级。充分利用技改资金、数字转型专项资金等现有政策渠道,加大对专业镇项目建设的支持。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新技术、新要素、新模式在专业镇企业的探索应用。鼓励专业镇企业围绕研发、生产等关键环节开展深度数字化、自动化改造。优先在专业镇推广应用“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大力推行绿色制造,对获评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按规定给予奖补。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镇所在园区开展零碳园区试点,支持企业开展碳排放核算管理、产品碳足迹认证。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挖潜力度,清查、整治、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优先用于专业镇项目。(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六、强化市场拓展。支持具备条件的专业镇推动“产业带+跨境电商”发展,提升国际运输能力和对外开放能力。鼓励专业镇探索开展区域公用品牌专业化打造和运营模式,组织专业镇企业统一参展、统一接单,以区域品牌形式设立主题展区。省级特色专业镇所在地政府联合企业或企业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以及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或机场、高铁等渠道投放广告宣传区域公共品牌,广告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支付广告费的20%予以支持,每个专业镇每年最高支持额度300万元。入选中国消费名品区域品牌的专业镇予以3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专业镇品牌建设。山西特色专业镇投资贸易博览会以1000万元为基数,根据党政机关举办的展会活动逐步向市场化转型要求,展会经费按照逐年递减10%的原则予以支持,在具备市场化办展条件后交由社会力量举办。对获得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商标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支持专业镇通过开展品牌建设、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推进质量技术帮扶等开展质量强县工作。(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

七、优化产业生态。聚焦主导产业发展普遍面临的影响大的生产要素成本问题,以及数据、算力等新型要素问题,支持专业镇探索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降低水电热气、物流、融资、用工等方面的成本。鼓励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引进配套企业、上下游企业和生态合作伙伴,培育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集群。指导专业镇绘制招商图谱,靶向引进延链补链强链项目。鼓励各类产业基金参与专业镇建设,通过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方式对专业镇企业和重大项目给予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镇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专业镇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库。支持专业镇企业共管共享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和职业教育特色产业学院,省级财政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和职业教育特色产业学院认定给予一次性支持。(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能源局、省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八、强化服务指导。开展“一镇一策”产业诊断,每年遴选一批规模体量大、延伸配套好、支撑带动强的专业镇,围绕产业链升级、价值链延伸、供应链韧性、市场供需匹配四大维度开展专项诊断,形成“问题清单+提升路径+项目支撑”综合解决方案。由市县精准落实“一镇一策”要素保障和培育举措,推动专业镇在技术升级、品牌塑造、数字赋能等领域实现突破,全面提升集群核心竞争力。以“实体化构建、协同化运作、市场化赋能”为核心,构建专业镇“镇长+专班+平台”管理架构,完善专业镇管理服务体系。支持专业镇企业参加省内外供需对接等活动。(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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