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关于落实2025年度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相关科技企业:

根据《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示范区晋中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综示晋开管发〔2025〕36号)中有关条款要求,现就落实晋中开发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机构等方面相关扶持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助)

(一)奖励(资助)对象

示范区晋中开发区2025年度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的企业、未通过认定的企业及从未申请享受过晋中开发区高企专项奖励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资助)标准

1.属连续二次(含)以上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属首次通过认定或非连续二次(含)以上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属从未申请享受过晋中开发区高企专项奖励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属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料被晋中市科技局推荐到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对评审未通过认定的企业,一次性资助1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科技创新扶持兑现申请表(高新技术企业方面)》(企业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各奖励(资助)类型另需附材料。

(1)属连续二次(含)以上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附2022、2025两年度分别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属首次通过认定或非连续二次(含)以上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附2025年度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属从未申请享受过晋中开发区高企专项奖励的高新技术企业,需附最近取得且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由晋中开发区税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在本税务部门起始报税时间证明;

(4)属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料被晋中市科技局推荐到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评审未通过认定的企业,需附2025年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第一页复印件(带有水印数码)(盖单位公章)。

二、科技项目配套补助

(一)配套补助对象

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承担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在2025年度得到国家科技部门拨款的企业、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2025年度得到省科技部门拨款的企业。

(二)配套补助标准

1.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给予国家拨款额30%的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配套补助5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自筹资金总额;

2.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给予省拨款额20%的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配套补助3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自筹资金总额。

(三)申报材料

1.《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科技创新扶持兑现申请表(科技计划项目方面)》(企业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各类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扶持文件复印件;

4.2025年度国家或省级科技部门对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企业支持经费拨款凭证及相关印证资料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

5.企业承担的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三、研发机构配套扶持

(一)配套扶持对象

 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内认定(或批准建设)的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2025年度得到国家或省级认定(或批准建设)部门扶持的建设(或牵头建设)企业。

(二)配套扶持标准

1.对认定(或批准建设)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建设(或牵头建设)企业最高500万元配套扶持;

2.对认定(或批准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建设(或牵头建设)企业最高50万元配套扶持。

(三)申报材料

1.《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科技创新扶持兑现申请表(研发机构方面)》(企业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认定(或批准建设)研发机构平台主要部门文件复印件;

4.2025年度认定(或批准建设)研发机构平台主要部门对建设(或牵头建设)的企业研发机构专项扶持拨款凭证及相关印证资料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

四、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日-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要求

1.申请上述相关方面政策扶持,申请材料须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按顺序装订整齐(一式两份),以纸质形式报送至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科技服务中心。

2.在2025年至今,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扶持,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企业不予扶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予扶持。

六、材料受理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受理地址

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委会院内南小二楼,“招商服务中心”入口一层右侧玻璃门内大厅(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128号)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高新技术企业方面: 王嘉琪 王颖新  0354-3366689

2.科技计划项目方面: 郭  华 王嘉琪  0354-3366689

3.研发机构方面:     郭  华 王嘉琪  0354-3366689

 

附件:  

1.《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科技创新扶持兑现申请表(高新技术企业方面)》.doc

2.《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科技创新扶持兑现申请表(科技计划项目方面)》.doc

3.《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科技创新扶持兑现申请表(研发机构方面)》.doc

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科技服务中心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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