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关于评选择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doc


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评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业的通知》(晋企(2021)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企业必须是2017-2020年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是申报2021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等事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1、各申报企业务必于2021年5月20日24:00时前完成网上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项目上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创业创新科,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内容

1、各县(市、区)主管部门项目申报正式推荐文件(要载明初审、考察、函询等情况)、项目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jczxj314@126.com .

2、企业装订成册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另留存一份。纸质材料按照附件填报说明、佐证材料要求的顺序制作,资料前面装有主目录,每类材料用彩页隔开,彩页上载明主目录分类标题及所附资料详细目录,并装订为书册样式。电子版按要求通过光盘递交,必须确保纸质件和电子版的一致性。

四、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用多种形式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内亿元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并积极组织推荐申报;

2、申报资料中要注意装订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3、要对项目申报资料认真审核,凡申报资料中的复印件均要与原件核对,并对证明类、资质类、奖励类证明书、材料进行网上查询比对,审核其真实性。对拟上报的项目要统一函询各县(市、区)税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部门,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可靠。

联系方式: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创业创新科

电话:0356-6996295


附件: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评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晋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晋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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