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第二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能源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能源法》关于“国家支持依托重大工程集中开展科技攻关和集成应用示范”的有关部署,按照《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和《关于印发<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的通知》(晋能源规〔2025〕5号),现组织开展山西省第二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支撑建设能源强国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煤矿智能化改造、新一代煤矿智能机组、煤电智能调峰、绿电园区与零碳园区建设运营等方向。项目应促进我省能源转型与产业升级,推动能源结构多元发展,在技术创新与应用中同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维护生态安全,为能源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对填补国内空白、具备替代进口潜力或解决行业“卡脖子”问题,打造世界首台(套)领先优势、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成套、整机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予以鼓励和倾斜。

(四)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已完成研制,并具备工程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五)鼓励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专用软件等技术装备,通过首台(套)应用促进技术攻关和示范,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二、申报程序

(一)各市能源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工作,确定推荐名单,以推荐函(见附件)统一报送省能源局。各省属企业通过集团总部统一报送。

(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单位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并按要求上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鼓励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

(三)申报项目应以单个技术装备为单位,禁止打捆申报。每个申报项目原则上用户单位不超过3家,研制单位不超过5家。

(四)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并可追溯核实,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五)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能力和融合创新基础,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六)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三、政策支持

经评价示范成功的山西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列入“山西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清单”,相关地方、企业可据此在后续能源项目建设中推广应用,参照国家能源局公告2025年第1号,在三年内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应用山西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依托工程优先纳入我省相关规划并由各级项目立项审批部门按照权限核准或审批。

(二)山西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省内参与招投标,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经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单位在我省相关行业范围内,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方式以推广产业化应用。

(三)应用山西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依托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年度上网电量指标安排、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调度方式、燃料供应和监管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鼓励各市、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并落实知识产权、资金、税收、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

(四)应用山西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依托工程,依据实际情况,在部分行业因设计缺陷、材料质量等非人为因素所导致的事故,经行业专家鉴定后确属在其技术范围内的,在我省境内按规定可给予一定程度的容错空间或宽容政策。

(五)鼓励申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对积极筹备申报的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团队给予前期工作支持;对最终成功获评国家级或山西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项目团队,鼓励所属单位参照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奖励等相关规定或标准给予奖励,以激发科研人员和团队的创新积极性。

四、有关要求

山西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正式报送材料:

(一)推荐函(由推荐单位提供正式公函,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光盘刻录,参考格式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电子版包括WORD 文档和 PDF 扫描文档,光盘刻录)。

(三)请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报送山西省能源局。

(四)推荐函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67号

联系电话:0351-3916513

电子邮箱:sxsnyjkjc@163.com


附件1.关于推荐××等×个项目申报山西省能源领域.docx

附件2.山西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参考.docx

附件3.山西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docx

山西省能源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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