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晋商电〔2026〕114号

各市委网信办、各市商务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

为加快推动全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等6部门制定了《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发展合力,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商务厅

中共山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稳步推进电子商务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效能治理,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壮大,制定如下措施。

一、培育壮大电商市场主体

(一)支持传统商贸企业转型。鼓励我省传统商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产品开发、精准营销、供应链管理和用户服务能力,拓宽线上销售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围绕特色制造、生活消费、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培育优质电商主体,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线上线下联动”的市场主体格局。支持各地市培育壮大区域电商产业集群。(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电商平台引领作用。鼓励国内大型电商平台赋能我省电商生态,打造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提振网络消费。支持平台企业推出“小轻快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为企业门店选址、新品开发、库存管理等提供支撑。鼓励各类电商平台建设山西品牌特产馆,组织山西名特优产品入驻,推动更多山西特色产品上线全国市场。(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电商园区载体能级。鼓励电商基地(园区)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改造升级,打造智慧化管理体系的电子商务园区和产业基地。鼓励引入省内外先进的专业化电商园区运营服务机构,强化园区技术支持、运营指导、资源整合等服务功能。大力培育电商发展基础良好、创新能力强、产业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电商产业集聚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带动区域商贸服务升级、产业链延伸和数字化转型。(省商务厅、省文旅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电商赋能产业转型

(四)电商赋能特色产业集群转型。推动电商与产业嵌入式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电商赋能玻璃器皿、陶瓷、白酒等制造产业带,以及陈醋、药食同源物质、特优杂粮、特色瓜果等农产品产业带,逐步形成覆盖生产、流通、销售、服务的电商特色产业集群。支持省级、市级重点专业镇、乡村e镇、消费品特色园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聚焦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探索“电商+产业带”发展新模式,实现产业提质增效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电商助力商贸服务提质增效。推进数实深度融合,鼓励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连锁便利店加快数字设施改造,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精准营销与智慧运营,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实体数字相嵌的新型零售体系。加强电商赋能服务业,推动家政、社区、照护等服务加快数字化管理和智慧化服务,推广智能终端在家庭服务场景的普及应用。加快文化旅游、休闲娱乐、本地生活、餐饮住宿等行业线上定制、线下服务电商化转型。(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农村电商激活乡村振兴动力。持续提升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以服务本地电商企业、生产加工企业、创业个体为核心,完善入驻企业管理办法,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效能,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课程,提升电商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因地制宜采取“电商+特色产品”“电商+休闲农业”“电商+乡村旅游”“电商+民俗文化”等模式,加大乡村优质资源宣传和推广。构建“三晋优品”品牌宣传平台,通过直播宣传、线下推介、展会展览等方式,加大我省特优农产品和优质消费品宣传推广力度。(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电商全链条服务体系

(七)建立专业化电商服务体系。引进知名直播电商多渠道网络服务商(MCN机构)和国内品牌直播电商团队来晋布局。在研发设计、选品、人才培训、数据分析、营销策划等关键领域,筛选培育一批产业带动作用突出、集成服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骨干电商服务企业,强化专业支撑,完善山西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挖掘本土网红大号和主播资源,扩大本地电商专业人才服务团队。(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培育壮大电商供应链体系。鼓励电商企业加强与国内电商发展领先城市、先进企业协同合作,支持发展跨区域飞地协作模式,提升整合各方资源的能力。围绕山西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具备整合产品、制定标准、树立品牌和网络营销能力的电商供应链主体。推动供应链主体与生产企业、农业企业、电商平台深入对接,丰富智慧供应链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建立供求信息传导机制,打造适配网络销售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电商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电商全链条营销效能。建立动态的特优产品选品机制,培育打造电商爆款产品。发展“短视频种草+直播转化”的营销模式,推动传统老字号与区域公用品牌数字化焕新。开展“名品出晋”网络品牌培育行动,实现线上引流、线下体验与内容电商深度融合。利用大数据监测与反馈机制,形成用户精细画像,推动研发设计与品控升级,实现从精准选品、数智推广到迭代生产的营销闭环。(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引领实现高水平供给

(十)加快技术创新应用步伐。鼓励电商园区、直播基地建设数字化运营体系,探索人工智能(AI)、大数据、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在产品选品、内容创作、营销推广、供应链协同中的应用,提升选品分析精准度、营销投放效率、用户运营能力。鼓励电商企业科技向善,统筹各方利益优化算法规则,围绕山西特优农产品、轻工文创,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形成集选品、营销、供应、消费体验于一体的数字化创新链条。(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快发展新兴模式业态。推动即时零售、兴趣电商、内容电商、社群电商、绿色电商、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因地制宜打造差异化、区域化的电商发展模式。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应用,培育智慧商圈、智慧门店、智慧街区,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和多元化消费场景。大力发展“文化IP+电商”融合新业态,拓展旅居、康养、家政、演出等服务类电商新场景,丰富新型服务供给,鼓励各市打造新业态新模式示范项目。(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品牌消费品质消费。鼓励电商平台构建覆盖全品类的电商质量评价体系,引导平台优化流量分配机制,将服务口碑、质量权重纳入评价,梯度培育一批具有山西辨识度的品质商家与品牌阵列。利用消费大数据分析市场品质需求,推进“老字号”“消费名品”“三晋优品”“山西精品”等名特优产品品质提升。顺应绿色、智能、国潮等新兴消费趋势,满足多层次、全方位、高品质需求,推动电商从价格竞争向品质竞争转型。(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助力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十三)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优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功能定位,加快推动太原、大同、运城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协同推进跨境零售直邮与B2B贸易出口,构建多模式并举、全渠道覆盖的贸易出海矩阵。强化支撑体系建设,打造全链条、专业化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梯度培育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实施“跨境电商+”融合行动,构建“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体验消费”新零售场景。(省商务厅)

(十四)积极推动丝路电商发展。积极复制推广上海“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经验,鼓励各市依托自身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创新电商制度型开放实践。引导出口产品依托国内外电商平台精准匹配消费需求,实现多渠道下沉和品牌化转型。支持电商企业引进海外优质产品和服务,加强丝路电商互利共赢、务实合作机制建设,更好满足国内消费者高品质需求。各市要统筹电子商务与内外贸发展,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智能推荐及全媒体宣传,实现国内外市场协同营销,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与内外贸深度融合。(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持续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坚持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全面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务实合作,落实对外开放“1+N”政策支撑体系。发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国内重点国际展会平台、境内外重点展会作用,助力我省数字贸易企业扩展国际市场。(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电商发展良好环境

(十六)优化金融服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信贷、股权、债券等多元化金融服务模式,向电商企业提供覆盖全链条、接力式的融资支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与电商企业深度合作,创新保单融资、信用贷及适应新业态的新型金融产品。支持跨境电商及相关仓储物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强化风险防控与融资保障,优化理赔服务流程。(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规范电商经营发展秩序。压实电商平台及市场主体法定责任,健全行业经营规范与管理标准,严格落实亮证经营、依法纳税、质量管控等常态化要求。完善平台主体责任制度,推动平台建立健全入驻商家合规审核、运营标准和信用管理体系。加强行业自律与监管协同,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推动形成公平、透明、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多部门协同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持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营造绿色电商发展环境。鼓励电商企业、品牌商家优先使用原发包装、简约包装和可循环包装,协同推进电商供应链、快递包装标准化、减量化、绿色化、数智化转型,推广应用环保填充材料、可降解包装和循环中转袋,打造绿色电商发展样板。(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电商人才引育培养。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围绕电商运营、直播带货、数字营销、供应链管理等关键领域,与电商企业、直播基地共建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职业技能培训,分层分类培育电商人才。(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贯通完善城乡服务网络。加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等融合发展,依托现有邮政、快递、交通、商务等资源,不断健全农村地区服务网络。推广智能分拣、智能云仓、智能安检等自动化设施设备,提升快递物流配送效率与服务品质,为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物流支撑。(省交通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保障和制度支撑

统筹整合政务资源、产业资源、要素资源,强化商务、网信、工信、文旅、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协作,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电商产业发展工作格局。完善政策配套措施,强化政策的系统性、精准性与可操作性,充分释放政策叠加效应。营造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参与、全民共享的电子商务良好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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