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办法》政策解读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在作出修订后正式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清理和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营造综改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科技金融部对《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办法》(晋综示规发〔2023〕 3 号)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分为八章,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第三章为支持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第四章为奖励自主创新成果、第五章为提升企业创新水平、第六章为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第七章为深化文化和科技融合、第八章为附则。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第二条原表述“本办法适用于在山西综改示范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创新活动和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统称‘企业’)。”修订为“本办法适用于在山西综改示范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创新活动和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统称‘企业’)”

第五条原表述为“培育规上工业企业,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做优做强。对新纳入山西综改示范区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简称“达规入统”)予以如下奖励。(一)首次达规入统的“小升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二)对新开工(投产)达规入统的工业企业、主导行业由其他行业转为工业行业的转规入统企业,视同“小升规”工业企业,享受“小升规”工业企业相关奖励政策”。将“对新纳入山西综改示范区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简称“达规入统”)予以如下奖励。”及“(二)对新开工(投产)达规入统的工业企业、主导行业由其他行业转为工业行业的转规入统企业,视同“小升规”工业企业,享受“小升规”工业企业相关奖励政策。”予以删除。

第七条原表述为“打造高能级创新主体,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15万元。经复核获得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修订为“打造高能级创新主体,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5万元。经复核获得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第二十一条原表述为“支持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立项(备案),且用工达20人(含)以上的影视制作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开展原创精品创作”。将“且用工达20人(含)以上”,予以删除。


订阅标签:      创新
                        该类型已订阅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申报
    立即评测
  • 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申报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2 0981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