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申报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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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解

【支持对象】

山西省内合法注册旅行社。

【申报条件】

奖励由山西省内合法注册旅行社申报,所有旅游团只能由一家旅行社申报一次,多社重复申报的由实际承接社获得奖励。

【政策奖励】

(1)接待累积奖

① 旅行社一年累积接待境外游客2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奖励30元。

② 旅行社一年累积接待省外过夜游客30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奖励10元。

③ 旅行社一年累积接待省内过夜游客50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奖励3元。

(2)大宗旅游奖

① 包机奖

游客50人(含)以上的境外来晋包机,游览1个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40元;连续住宿三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60元;连续住宿五晚(含)以上,游览3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80元;连续住宿七晚(含)以上,游览5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200元。

游客50人(含)以上的省外来晋包机,游览1个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60元;连续住宿三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80元;连续住宿五晚(含)以上,游览3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00元;连续住宿七晚(含)以上,游览5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20元。

② 专列奖

游客100人(含)以上的境外来晋专列,游览1个以上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10元;连续住宿三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30元;连续住宿五晚(含)以上,游览3个(含)以上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50元;连续住宿七晚(含)以上,游览5个(含)以上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70元。

游客300人(含)以上的省外来晋专列,游览1个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30元;连续住宿三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40元,连续住宿五晚(含)以上,游览3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50元,连续住宿七晚(含)以上,游览5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60元。

③ 大型团队奖

一次性来晋100人(含)以上的境外大巴旅游团,游览1个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80元;连续住宿三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00元;连续住宿五晚(含)以上,游览3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20元;连续住宿七晚(含)以上,游览5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40元。

一次性来晋200人(含)以上的省外大巴旅游团,游览1个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20元;连续住宿三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30元;连续住宿五晚(含)以上,游览3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40元;连续住宿七晚(含)以上,游览5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50元。

(3)新业态奖

① 自驾车团队奖:旅行社组织5辆车20人(含)以上省外入晋过夜自驾车团队,游览2个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50元。

② 会议(会展)团队奖:旅行社组织或承接省外100人(含)以上来晋过夜会议或会展团队,游览1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30元;承接500人以上来晋过夜会议或会展团队的,游览1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50元。

③ 研学团队奖: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0人以上省外入晋过夜研学旅游团队,连续住宿三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30元;连续住宿五晚(含)以上,游览3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40元;连续住宿七晚(含)以上,游览5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50元。

【申报程序】

奖励实行申报制。凡申报的单位需按要求向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未按要求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的或不符合程序的不予受理。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支付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

(1)接待累积奖

① 接待累积奖申请表;本年度组织、累积旅游团队汇总表(按境外、外省、省内三类分别统计填报)(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提交,纸质版须与电子版表格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② 组团社与地接社的团队确认书,直客提供与每位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或结算单据:

③ 团队行程单、导游派团单、旅行团成员名单(须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

④ 租车协议(一团一合同,须注明司机姓名、联系方式及车牌号码,集中签订协议的须提供每车出团确认单),自带车可不提供此材料;

⑤ 酒店入住协议、订房确认单或预订成功信息及住宿发票6.其它能证明旅行团真实存在的补充材料(如旅行社全年纳税证明材料、团队付款凭证、住宿酒店签单、住宿酒店全年对账单明细、带水印团队合影等)。

(2)大宗旅游奖

① 大宗旅游奖申请表和申请大宗旅游奖励旅行团年度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提交,纸质版须与电子版表格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② 组团社与地接社的团队确认书,直客提供与每位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或结算单据:

③ 申请包机奖的旅行团须提供与航空公司或通过航空服务代理公司签订的包机协议,申请专列奖的旅行团须提供铁路局调令和代用票

④ 租车协议(一团一合同,须注明司机姓名、联系方式及车牌号码,集中签订协议的须提供每车出团确认单),自带车可不提供此材料;

⑤ 团队行程单、导游派团单、旅行团成员名单(须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

⑥ 酒店入住协议、订房确认单或预订成功信息及住宿发票;

⑦ 其它能证明旅行团真实存在的补充材料(如旅行社全年纳税证明材料、团队付款凭证、住宿酒店签单、住宿酒店全年对账单流水表、带水印团队合影等)。

(3)新业态奖

① 自驾车团队奖:

1)自驾车团队奖申请表和年度自驾车团队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提交,纸质版应与电子版表格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2)旅行社与旅游团队协议;

3)所有车辆行车证复印件;

4)团队行程单、导游派团单、游客名单(须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

5)酒店入住协议、订房确认单或预订成功信息及住宿发票;

6)其它能证明旅行团真实存在的补充材料(如旅行社全年纳税证明材料、团队付款凭证、住宿酒店签单、住宿酒店全年对账单流水、带水印团队合影等)。

② 会议(会展)团队奖:

1)会议(会展)团队奖申请表和年度会议(会展)团队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提交,纸质版应与电子版表格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2)旅行社与组织会议(会展)单位协议;

3)团队行程单、导游派团单、会议团成员名单(须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

4)租车协议(一团一合同,须注明司机姓名、联系方式及车牌号码,集中签订协议的须提供每车出团确认单),自带车可不提供此材料;

5)酒店入住协议、订房确认单或预订成功信息及住宿发票;

6)其它能证明旅行团真实存在的补充材料(如旅行社全年纳税证明材料、团队付款凭证、住宿酒店签单、住宿酒店全年对账单明细、带水印团队合影等)。

③ 研学团队奖

1)研学团队奖申请表和年度研学团队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提交,纸质版须与电子版表格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2)旅行社与委托单位协议;

3)团队行程单、导游派团单、旅行团成员名单(须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

4)租车协议(一团一合同,须注明司机姓名、联系方式及车牌号码,集中签订协议的须提供每车出团确认单),自带车可不提供此材料;

5)酒店入住协议、订房确认单或预订成功信息及住宿发票;

6)其它能证明旅行团真实存在的补充材料(如旅行社全年纳税证明材料、团队付款凭证、住宿酒店签单、住宿酒店全年对账单明细、带水印团队合影等)。

【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5日

【政策依据】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申报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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