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工作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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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解

【申报条件】

2022年全省选择1个市10个县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晋城市作为整市推进试点,其他10个市各遴选1个试点县(市、区)。

围绕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以全域化打造、全要素聚集、全链条培育、全社会参与、全方位惠民为路径,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集片成区的思路,依托核心景区、大型企业,建设一批体制机制创新、产业链条完整、带动作用明显、品牌效应显著的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创业福地、产业高地、乡村休闲旅游打卡地,构建布局优化、类型丰富、功能完善、融合互补、特色明显的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政策奖励】

(1)资金安排。省农业农村厅安排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资金4000万元。晋城市整市试点安排资金1000万元,10个试点县(市、区)各安排资金300万元。试点市县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扶持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2)资金用途。一是支持创意农产品开发、农事体验、乡村康养、研学教育等项目,培育一批“新业态”;二是支持乡村田园景观(如农田、菜园、果园等)、园林景观、休闲观光长廊、观景台以及传统作坊、传统农房、乡村民宿等个性化改造,打造一批“新支点”;三是支持农产品展示(销售)平台、农业遗产保护传承、乡村民俗文化体验馆等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和乡村手工艺品、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创响一批“新品牌”。

(3)对象标准。项目资金补助对象为正在进行改扩建或提档升级的休闲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休闲精品农庄、美丽休闲乡村等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含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个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基本条件见附件4)补助不得超过200万元。

(4)项目申报。项目的申报、批复和验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晋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申报、批复和验收。试点市县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各试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将批复文件以及项目申报材料各一份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原则上备案项目实施方案不得变更。

(5)补助方式。项目资金属于奖补资金,原则上奖补资金比例不得超过项目建设资金的50%。省级资金只对当年新增投资给予奖补,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用于债务性开支,不得用于高风险游乐设施建设。完成建设内容、验收合格的项目,试点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有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将奖补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申报程序】

通过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的方式开展试点市县遴选申报工作。试点市县以当地政府作为主体申报,试点县所在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试点县遴选条件遴选上报。试点县遴选优先考虑省级以上休闲农业重点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申报材料】

试点县(市、区)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文件(包括市级遴选推荐文件);

(2)申报表;

(3)试点市县实施方案;

(4)宣传图片或视频等。

【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6日

【政策依据】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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