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改区】关于做好山西省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各企业:

根据《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工信部联通装〔2025〕262号)和《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安排的预通知》(工通装函〔2026〕47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区内企业开展相关工作。

请各申报企业按文件要求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通过基础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可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并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电子版包含申报材料盖章的PDF版和可编辑版,汇总表Excel版)报送至管委会302室。

申报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于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电子版包含申报材料盖章的PDF版和可编辑版,汇总表Excel版)报送至管委会302室。

开展智能制造工厂验收工作的企业,请按通知要求附件3清单,编写验收申请材料,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电子版包含申报材料盖章的PDF版和可编辑版)报送至管委会302室。

联系人:梁慧    0351-8206879

附件: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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