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市市场局关于《吕梁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的解读

  文件链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

  起草文件名称: 《吕梁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依据《山西省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山西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等编制。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为指导和规范吕梁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资金使用,明确奖励资助对象、申报程序、申报资料,我单位结合全市实际,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编制《吕梁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

  制定过程:《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印发后,市政府委托我局代拟《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我局根据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并参考全省其他地市关于知识产权奖励的情况,向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等7个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除了市财政局提出修改意见外,其它6个成员单位均无意见,6月20日形成送审稿上报市政府。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本管理办法拟对吕梁市新获得的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奖励;对新被核准的旅游景区(包括AA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集体商标进行奖励;对吕梁市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以下简称知识产权贯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山西省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通过对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进一步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创新、运用能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要措施:

  1、获得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人,每件一次性给予注册人10万元奖励。受奖励的注册人,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农业部颁发的有关证书。

  2、被核准的旅游景区(包括AA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集体商标,每件一次性给予注册人5万元奖励。受奖励的注册人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放的商标注册证书。

  3、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山西省专利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受奖励的专利权人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发放的专利奖获奖证书。

  4、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资助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最多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同一企业只资助一次。申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资助的,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5、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经费由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6、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工作由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上一年度地理标志、旅游景区集体商标、发明专利、知识产权贯标等事项进行奖励资助。吕梁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制定下发开展奖励资助申报工作方案,对申报时间、程序及其他事项予以具体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不予奖励。

  7、本市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按所属行政区划向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初审、汇总后报送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审核。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起草人(联系人)签字:田锡发 手机号码:15834373111

  部门负责人签字:杜侯平

  

  解读单位: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订阅标签:      吕梁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
                        该类型已订阅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拨打助企热线

0351-2152402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立即评测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 市级10万元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0351-2152402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