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示范联合体申报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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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支持对象】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

【申报条件】

全市范围内所有符合《吕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示范联合体认定和监测暂行办法》(吕农发〔2021〕159号以下简称《认定监测办法》)中第六条认定标准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均可申报。

【政策奖励】

政策扶持

【申报程序】

(1)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牵头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农业产业化市级示范联合体申报表》时,牵头企业如有以下情况,应作相关说明,并附证书复印件:获得“三品一标”认证,获得出口备案,建有专门研发机构,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通过ISO9000、 HACCP等管理认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证书、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等品牌认证。

以上材料应按顺序胶质装订成册。联合体提供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印件、扫描件等复制件,应在复制件各页面加盖牵头企业公章,确保上报的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2)县级农业主管部门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在审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所报材料内容真实、格式规范的基础上,按照《认定监测办法》的规定,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向市农业农村局行文申报。

【申报材料】

(1)农业产业化市级示范联合体申报表;

(2)联合体章程复印件;

(3)联合体各成员工商营业执照(家庭农场认定书)复印件;

(4)龙头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合作社、家庭农场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收支记录;

(5)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带动农户数及其增收证明;

(6)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之间的生产经营合同复印件;

(7)联合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8)各种相关证件复印件。

【申报时间】

2022年5月6日——2022年6月10日

【政策依据】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示范联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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