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的函

省加快发展服务贸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商务局,各有关重点服务贸易企业: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商办财函〔2022〕47号)予以转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发挥服贸基金作用,支持服务贸易企业用好直接融资手段,培育发展新动能。服贸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的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列明的重点领域;

二、符合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列明的重点领域;

三、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的服务贸易企业;

四、商务部等部门文件中明确的服务贸易发展的其他重点领域。

请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在项目库网站(https://fmfund.cmft.com)填报项目信息,助力对外贸易企业,特别是中小服务贸易企业开展股权融资。

联系人:高宏亮  0351-4076120


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3月28日

点击阅览:

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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